“建筑行业用在商业贿赂方面的钱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有的一个亿的工程拿到手,要拿出600万元左右的贿赂费给业主等方面。”8月3日,记者就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问题采访一家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时,该企业工程处的赵处长直言不讳地说,“搞贿赂,就看你的手狠不狠!”
据了解,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业的商业贿赂手段不但隐蔽,而且形式也呈多样化,有在交易之外直接给付现金、汽车、房子、礼品和消费卡的;有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或者提供境内、境外等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而这一切在行贿和受贿的双方看来都是家常便饭。
假围标——招投标背后黑幕重重
从表面上看,多数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施工企业的,谁的价格最低就选谁,非常公正。但赵处长点破了其中玄机,“有些表面上看公开、公平,背后却黑幕重重。通常,希望中标的建筑企业为达到目的,先贿赂好发包方,再通过假围标一举中标。”
假围标是指业主透露标的、主动争取贿赂。例如,在围绕一个建筑工程投标的企业中,有的建筑企业与业主熟悉,业主把标的透露给他。于是,这家企业便公开散布假标的。其实,真实的标的已透露给在围标中他所熟悉的企业,当这家企业报价时,恰好是业主要求的价。
工程成交后,这个散布假标的的人和业主共同拿走总工程款的5‰。
“不显山露水,业主就把贿赂费拿到手了。”
赵处长说:“我作为工程处的领导,也想从工程效益中给工人们提取工资或奖金,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工程下来,为了贿赂甲方,结果干亏了几千万、几百万,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最终的结果造成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少,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障,拖欠工资等问题出现。
曲线贿赂———提供住房,解决子女出国留学
“苦闷就苦闷在工程发包单位的领导要是能收这个钱就好了!这样心里就踏实了!于是,我们采用了‘曲线贿赂’方法。”在北京市某区一施工工地上,赵处长说。
所谓曲线贿赂方法,一是给工程发包方的领导改善其父母住房条件;二是给其子女办出国留学,并付每年的学费。
就改善工程发包方父母的住房条件,他举例说,为了拿下某工程转包单位运土方这个活儿,我们花了120万元在某住宅小区给工程转包单位项目经理的父母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这位经理还要求“房产证明署我父亲的名字!”
赵处长透露,“干这种事,都是单线联系。”
“最近,有个3公里多的引水隧洞的工程,虽然工程造价很低,但现在已经从公司财务拿出了150万元去贿赂甲方了。贿赂的手段就是给甲方负责人的弟弟买了套住房,这是我一手经办的,连甲方负责人的弟弟自己都不知道。”赵处长说。
依仗权力———把最赚钱的土方活儿拿走
“你给我600万元,我给你把这个工程拿过来———这是陕西省一‘高干’的侄子干过的事。”据赵介绍,2003年,他们企业在陕西承揽建一个大桥的活儿,工程本来可以赚钱,但干完一算,没赚钱。“‘高干’的侄子把最赚钱的土方活儿拿走了!而这个活儿能赚600万元。”
“我是领导,我弟弟就是干倒卖建筑工程的。”陕西省的那位领导曾直截了当地对他说。他弟弟赚钱的方法是,投标单位先直接与甲方领导的亲戚签个协议,等甲方付款时,再把回扣的钱打到甲方领导亲戚的账户上。
赵还披露了某些单位领导为索贿发明创造的一些“独门秘诀”。比如,某市某区建委手里有政府投资的农村新居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的负责人先把项目总包给有区建委背景的下属公司,再由下属公司(“总包”)把项目分包给不同的企业。(本报北京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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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贿赂?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在销售、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在交易之外采取财物或以其他手段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贿赂,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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