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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日),四川彭州天彭镇的“农民经济适用房”在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破土动工。项目紧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期可容纳200户,按每平方米950元的成本价销售给农民。
经济适用房7月初开始报名,截至7月底,有220户农民申请了经济适用房。
“他们的情况有些类似,一个共同点就是对土地的依赖性不强,在城里比较稳定地从事二三产业。”天彭镇镇长毛泽玉说。
此前,福建、重庆等地已有政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非城镇人口可申购经济适用房,但专门为农民修建经济适用房在成都乃至全国尚无先例。
给了农民一个契机
在城里开出租车的汤发全的心声:说我是农民吧,早就不种田了;说我是城里人吧,在城里没有自己的房子,心头始终不稳当,所以那两亩田就一直把人拴到现在。“农民经济适用房”是一次契机。
“马书记,那两亩多地你帮我宣传一下,看能不能租出去。”
“现在应该好租吧。9组的地租给别人种蔬菜,一亩地一年1000元。”
8月1日下午,闷热,眼看要下雨。在彭州天彭镇开出租车的汤发全顾不了这是上客的最好时间,丢下生意赶回天彭镇二龙村找到支书马帮明。汤发全要在彭州市区买房了,买的是“农民经济适用房”。他急着把承包地租出去。买房对他们一家4口意味着与田园、农事的彻底告别。
买经济适用房,汤发全最早报名。这个40岁的汉子,离开村子10年,就在彭州市区租房住了10年。“一直搞运输,跑中巴、开出租,但家里还有两亩多田,丢了可惜。”他说,“老婆隔三差五回去一下,农忙请人,打谷子一亩田就要120元。”后来,汤发全干脆把田送给别人种,“一亩田一年倒给60元,回去一看,稗子比稻子还要高,我这是蚀本种田啊。”
汤发全想把自己一家从土地里彻底脱离出来,有这个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说我是农民吧,早就不种田了;说我是城里人吧,在城里没有自己的房子。”这种“不城不乡”的尴尬一直困扰了他10年。他说,城里房子太贵,看了五六处楼盘,一千五六百元一平方米,高的要一千八九。在汤发全看来,950元一平方米的“农民经济适用房”是一次契机,有了固定的居所,安身立命就有了根本。所以他对马帮明说,“不用1000元一亩,价钱低一点租出去就行。”
村支书马帮明说,“村上像你这样的有五六户,腾出来的地都要流转出去。这样一来,你们可以安心在城里上班,土地集中起来让业主经营肯定也比现在种得好,这是两全其美的事。”
申请经适房有前置条件
申请“农民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该镇非征地拆迁范围的村(社区)的农户,将农村宅基地拆除还耕,将承包的集体土地自行流转或交由镇土地托管中心进行流转。
天彭镇是彭州市的城关镇,总人口16.2万人,暂住人口近6万。按照50%保守估算,有3万暂住人口是彭州本地人。根据镇政府的调查,他们大多在城区租房,暂住亲朋好友家或每天往返于城乡之间。一方面是这部分人的买房需求,一方面是商品房价格高昂,其间矛盾是天彭镇开建“农民经济适用房”的直接动因所在。
根据《天彭镇政府关于建设农民经济适用房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实施意见》,按照自愿原则,该镇非征地拆迁范围的村(社区)的农户,将农村宅基地(含林园地)拆除还耕,将承包的集体土地自行流转或交由镇土地托管中心进行流转,就可申请进入修在城镇的经济适用房居住。
这就是说,“农民经济适用房”并非有购买能力的当地农户就能入住。其中最重要一条就是农户要将原有宅基地、林园地拆除复耕。“我们还做了一项调查,天彭农村户均宅基地、林园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天彭镇党委书记谢芝华说,首批搬入经济适用房的200户可复耕土地100亩左右。
让农民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
天彭镇党委书记谢芝华说:不拍卖土地,修农民买得起的住房,可以看作是政府向农民让利,但我更倾向于认为这是把农民应有的还给他们,让农村人口都逐渐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平等的公共服务。
谢芝华说,“农民经济适用房”还具有其社会效益。为了使“农民经济适用房”更具吸引力,天彭镇开出了入住农户每人享受5000元的住房补贴;享受城镇卫生、医疗、文化、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所承包土地受法律保护等优惠条件。他说:“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不仅是失地农民享受城里人的待遇,农村人口都要逐渐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平等的公共服务。”
就在7月,与“农民经济适用房”相邻的一块地拍出了每亩65万元的价格。“不拍卖土地,修农民买得起的住房,可以看作是政府向农民让利,但我更倾向于认为这是把农民应有的还给他们。”谢芝华说,“农民经济适用房”实际已经突破了天彭镇的界限。7月4日,彭州市委书记门生召集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就是协调解决入住农户享受城镇教育、医疗的问题。“很明显,这些问题并非镇政府能力所及,必须得到市里支持。”
汤发全的妻子说,前几年,两口子在城里跑运输,儿子在村小读书,租住房与小学相距六七公里,“每天摩的接送就要5元钱”。“要是早几年有政策,娃娃不用交择校费就可以进城里的学校读书了。”
“一期200套只是一次探索,规划中的二期规模要更大一些,范围也不只是局限于天彭镇,彭州市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申购。”谢芝华说,表面看,“农民经济适用房”很难给政府带来收益,但从长远看,这次探索对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中,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问题都会有积极影响。
不过,他也坦陈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起步阶段,“对农民的住房需求应该有更详实的摸底调查,承包地交给镇土地托管中心后如何更好地向业主流转,很多事要一件一件去做。”(孙耒赵郁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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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边缘人”开一扇门
很难界定汤发全的身份。他是农民?进城10年,丢荒了庄稼,在彭州市承包一辆出租车,每天为彭州创造着税收。他是城里人?买不起属于自己的住房,儿子进不了城里的小学,小小年纪就要在城与乡之间往返奔波。
天彭镇有几万个汤发全。进一步,没有城里人乃至失地农民享受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产品,很难;退一步,再回到土地上,却又不甘心。他们徘徊在城市边缘。
“农民经济适用房”开了一扇门。这对“汤发全”们不仅意味着一套住房,更意味着走出城市的边缘。一个标志就是他们从此将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卫生、教育、就业等服务。同质的公共服务意味着身份认同,这是真正意义的“以人为本”的城市化过程。
事实上,同质的公共服务正是城乡一体化题中应有之义。城乡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上,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教育、最低保障等基本的公共产品上。2004年,我国城乡收入比3.2:1,若把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因素考虑在内,有学者估计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已达5~6倍。因此,缩小城乡差距,一个关键是要实现公共服务的同质均等。近3年来,成都能够顺利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失地农民利益的关照;天彭镇刚刚起步的“农民经济适用房”则又关注到了范围更广大的农民,尤其是那些对土地依赖性不强,在城市中已经拥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农民。这说明,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政府创造条件吸引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为全民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务,成都的城市化进程正逐步深入。
“农民经济适用房”的另一个功效是强化了城市管理,减少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采取实名制登记,为城市有效管理外来人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不妨把它看作是彭州扫除制约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的一次尝试:以“农民经济适用房”为契机,开始建立一套公平开放的人口流动政策体系。这一举措的后续效应值得人们拭目以待,因为,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腾出的土地实现高效的规模经营,这正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的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所在。(孙耒)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