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向新闻界公开通报了甘肃省合作市政府非法批准勘查金矿案等8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合作市市长马隆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市长杨保祥被处行政警告处分。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合作市政府以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招商引资,委托市国土局先后与9家企业签署了《风险勘探协议》,批准这9家企业在合作市境内进行探矿,并收取了探矿管理费、乡村植被损失补偿费及复垦押金等规费503万元。随后,9家企业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矿区,其中8家企业实施了非法开采。
2005年11月,国土资源部会同甘肃省国土厅进行调查后,认定合作市政府的上述行为属非法批准勘查。甘南藏族自治州监察局以及国土局联合对该案进行了查处:除市长和分管市长受到行政处罚外,合作市国土局局长伊旦木被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余永红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被通报的其他7起案件是:江苏省泰州市严肃查处蒋顺义非法采矿案、浙江省上虞市严肃查处谢塘镇陆维良非法采矿案、山东省沂南县严肃查处郭祥厚、杨恩伟非法采矿案、河南省登封市严肃查处刘电朝等人非法采矿案、四川省攀枝花市严肃查处宏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贵州省清镇市严肃查处王朝荣非法采矿案、云南省泸西县严肃查处张老外非法采矿案。目前,这7起案件,除云南泸西县的案件法院正在审理外,其余6起案件均已于所在地法院审结,案件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也已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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