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提示
世界顶级汽车公司奔驰公司在华投资建厂时并没有料到,自己选择了一块“风水宝地”。
工地内两次发现墓葬和文物,北京奔驰公司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文物,须由文物部门介入勘探和发掘,所需经费应由建设单位买单。
北京奔驰公司始终没有交纳51万多元的勘探经费,与文物部门“顶起了牛”。
一场发生在工地上的文物“保卫战”就此展开。
政协委员为文物赶赴奔驰工地
7月25日,天气炎热。这一天,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基建室主任朱志刚来到位于大兴区亦庄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他此行是与十多位市政协委员一道,就地下文物保护问题到博兴路8号北京奔驰公司新厂工地“进行调研”。
参与这场“调研活动”的,除了市政协委员,还有北京市政府文化顾问、文物局原局长王金鲁,以及京城多家媒体记者。
不是所有人都能解读此次调研活动的用意。但据一位知情人猜测,两三年来,北京奔驰公司在“文物保护”问题上,同有关部门“顶牛”,可能导致有价值的文物遭破坏,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北京奔驰此前拖欠23万勘探费
到目前为止,北京奔驰公司同文物部门发生过两次大的争执。埋藏于奔驰地基下的文物,究竟应当如何处理成为焦点。
2004年6月7日,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站的技术人员,在北京奔驰汽车公司地基上巡视时首次发现了文物。考古人员对奔驰公司的“联合厂房”工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共发掘墓葬26座。其中汉墓7座、辽墓1座、明、清墓18座。并将勘探和发掘结果送达北京奔驰公司上级公司——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在此时,北京奔驰公司同文物部门发生了第一次争执。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方面称,北京奔驰公司应交纳23万元的文物考古勘探经费,用于对其生产基地内的地下文物进行全面勘探。
而北京奔驰公司则强化了一个事实:2004年下半年,文物研究所有关人员提出交纳文物考古勘探费,“至今未出具任何书面依据,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是不是有文物价值的‘古墓’”。
北京奔驰公司还强调:“此事已在外方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戴-克集团有关领导对此表示极不理解。”
时至今日,北京奔驰公司仍没有交纳这笔费用。
考古人员巡查发现汉代砖室墓
无独有偶。今年3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驻亦庄文物考古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北京奔驰公司西南位置的一个工地上巡查时看到,挖掘的地基上露出规整的砖砌结构,基坑上有乌黑的陶器碎片。工作人员拍了照片。他们将这一情况汇报给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考古工作人员刘凤亮。
2006年3月29日,刘凤亮等人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定这是一座新发现的汉代砖室墓。
刘凤亮向施工单位提出暂停施工的要求,等待勘探发掘。“当时,施工方提出,要我开个书面停工通知,好跟上面领导有个交代。我就写了个暂停施工‘通知单’。”刘凤亮说。
2006年4月7日下午,北京市文物局文物检查执法队向北京奔驰公司发了一张谈话通知单,要求北京奔驰公司4月10日到文物局接受询问,并要求配套工程和整个施工区域内的四个建筑项目停止施工。
4月10日,北京奔驰公司有关负责人白金生到北京市文物局协商文物发掘问题。白金生表示,将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的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向公司汇报后及时与文物部门联系。
此间,相关工地暂停施工。
28万余元勘探经费再起争执
发现古墓后,刘凤亮几乎每周都要去现场看一次,并且向北京奔驰公司负责人白金生等人提出支付考古勘探经费,以开展考古勘探工作。
刘凤亮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1条的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预算。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计算,北京奔驰公司建筑工地总面积为80600平方米,扣除路面、车间等不可勘探面积剩余54875平方米,这其中的重点勘探面积占10%,为5487.5平方米,从而计算出北京奔驰公司考古经费为28.4万余元。
而北京奔驰公司方面则对上述“计算”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市文物研究所计算的勘探面积不合理。“厂区内的二次围栏是北京奔驰公司便于管理而设置的临时围栏,目前尚未施工,仅为内部规划方案,不属施工范围,所以不应以厂区内二次围栏(圈定)的面积为准。”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这是北京奔驰公司与文物部门之间的第二次争执。
奔驰向副市长递交请示信诉苦
让文物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员愤愤不平的是:“奔驰就是很牛,他们负责人说,北京奔驰公司是国家领导人及北京市领导亲自过问的项目,我们跟你们协商不成,我直接找你们上级单位,找你们领导……”
2006年5月16日,被指“牛气”的北京奔驰公司的上级单位——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政府一位副市长递交了一封请示信《关于尽快协调解决北京奔驰轿车项目工地“文物”一事的请示》。该请示信称,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刘凤亮同志称在施工现场发现古墓群,当即下发了手写的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通知无格式、无公章,并随后传真出具了《考古勘探经费预算》,要求北京奔驰公司支付总计284155元的“考古勘探经费”。此后虽与其多次协商,但其仍坚称,如不支付勘探经费并签订《委托勘探协议》,停工现场不得恢复施工。
信中还强调:“北京奔驰轿车项目是国家和北京市的汽车工业重点工程项目,长期以来一直得到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注。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要求,该公司开发区新厂区必须在6月底前正式投产,而此次‘文物’事件迫使工程停工……”
文物研究所工作人员则认为,这是北京奔驰公司抢先告状,“反咬一口”。针对“手写暂停施工通知”一事,当事人刘凤亮回应道:“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让工地停工的权力,这些应由市文物局方面做出。当时施工方提出,要我开个书面停工通知,好跟上面领导有个交代。为了防止现场文物受破坏,我就写了个暂停施工‘通知单’。”
双方之间的拉锯战,长时间僵持不下,这一情况引起了北京市文物专家及政协委员的关注。他们决定亲自去现场走一遭,于是就有了7月25日的“调研活动”。之后发生的事情,则让很多人感到意外。
文物现场被回填连遭质询
7月25日,调研人员原本想看看文物研究所负责人认定的“文物现场”,但他们什么也没看到,因为几个月前开挖的基坑已经被回填,并被打上了混凝土。
此地正在修建一座职工活动中心。工人在现场紧张施工,一个十几米高的钢架拔地而起。目前,古墓是否因施工造成破坏、里面文物是否被破坏和丢失都不得而知。
“谁让你们在上面施工的?”北京市政府文化顾问、文物局原局长王金鲁以近乎颤抖的声音问道。
“这个,我们对文物不专业,没有处理类似事情的经验。”北京奔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
“文物部门没让你们复工,怎么就在上面搭架子了?”另一位调研者问,“按照你们的规划,这里要建的是公司员工活动中心,并不是十万火急的工程啊。”
就复工一事,北京奔驰公司如此解释:早在2004年第一次在奔驰工地发现古墓时,他们就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写了一份书面材料。2004年6月4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回复说:“该地区发现的类似古墓,有研究价值,无保留价值,随着勘探进行挖掘,不影响工程建设。”北京奔驰公司负责人还表示,经查阅历史文献等资料,该工程项目位于开发区南部新区,在当地未有具有历史价值的古代文化遗存的记载。奔驰公司认为,目前暴露出来的部分(文物遗址)也非具有极高历史价值的重点保护文物遗址,不应影响企业的正常施工。
调研者与奔驰负责人激烈争吵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基建室主任朱志刚在调研现场介绍情况时说:“北京奔驰公司在文物保护方面做得不好。2004年奔驰公司建联合厂房时,文研所的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了很多辽、金墓群,当时为不影响工期,文物部门用了14天就将古墓处理完毕。但事隔两年,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奔驰公司承担的勘探费用一直未付。”
“文物局穷,这个我们应该考虑到。”奔驰公司一位负责人接过话茬。
此言一出,现场像点了一把火。
“我告诉你,文物部门不缺钱。政府对文物保护很重视,每年对文物保护的投入都很大。”一位调研人员涨红了脸,激动地说,“我请你收回这句话!并且道歉。”
年近七旬的北京市政府文化顾问、文物局原局长王金鲁嘴唇不住颤抖:“勘探发掘的费用谁出、怎样预算,都是按照法律规定做的,文物部门不是为了钱。”
“不看你们以前的态度,就看你们今天给我们的材料,就能说明你们到现在也没把保护文物这件事当回事。”一位调研者手举北京奔驰公司的情况说明材料,一字一句分析,花白的头发也跟着颤抖:“‘所谓文物’、‘不明砖块’、‘十分不理解’……是不是文物不是你们说了算,是文物专家说了算。希望你们能端正态度。”
另一位调研人员认为:“实际上,北京奔驰公司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没有接到文物部门的复工通知就擅自填埋了古墓,还在上面浇筑混凝土支上钢架,里面的文物到底在不在也不好说。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查处这件事情,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儆效尤。”
调研活动结束时,北京奔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与文物部门协调处理此事。
奔驰工地内工人仍在作业
8月7日下午,再度面对记者的文物研究所基建室主任朱志刚出言谨慎,他表示,最近北京奔驰公司已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来研究所商讨解决办法,“他们的态度很积极”。
而北汽控股有限公司的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张东升告诉记者,工地已经停工。然而,前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北京奔驰公司工地,看到在工地搭建的钢架上,几名工人正在忙碌。保安说,他们正在工作,工人来自“中建一局二公司”。
前往采访的记者,被拦阻在工地大门之外,而北京奔驰公司公共关系科经理王晓丽则以工作忙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事件延伸
地下文物保护与破坏并存
亦庄地下埋藏有多少件文物,没有人能够说清。
根据北京市文物局的一项统计,已经发现的汉、唐、辽、金等不同时期的古代墓葬,在亦庄就有十几个地块。截止到目前,共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了古墓葬350多座、地下文物1200余件(套),包括金代鸡腿瓶、双系瓷壶、白瓷盘等精美瓷器。
350多座古墓对研究各朝代的丧葬习俗提供了依据,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负责基建考古的朱志刚主任指出,过去一般认为,在北京北部才埋藏有大量的文物,而南城文物不会多。近3年来,亦庄出土的大量墓葬给了人们一个惊喜。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介绍,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益成为“新城”的亦庄面临着工程施工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
“由于目前正处于建设工程高峰,地下文物保护存在着保护与破坏并存的问题。据统计,去年我市施工面积达到1.4亿平方米,由于个别建设单位不支持考古工作,考古工作人员往往都进不了施工现场。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考古人员才能进驻现场勘探。而此时,文物已经遭到破坏,有时甚至被哄抢一空。半个小时一个古墓的文物就没有了,两个小时一个遗址就没有了,我市也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事件。”孔繁峙说。
地方立法保护文物存在缺陷
“目前,文物保护存在重地上轻地下的问题,地下文物缺乏完整的保护机制。目前,文物保护没有列入我市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因此,需要解决地方立法存在的缺陷。”原文物局局长王金鲁认为。
王金鲁说,地方立法往往考虑到部门、系统内部的规定,但也要根据国家大法,按照法律的等级来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第29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根据国家大法,北京市的《建筑工程审批法》应该限期修改。一些政协委员还建议,市政府法规中应该明确对瞒报、迟报、破坏文物的单位的处罚办法和对有贡献单位的奖励办法,避免北京奔驰公司类似的事件出现。
市规委在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拟在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告知事项中补充《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报请文物保护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藏有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提醒建设单位履行职责。
市建委表示,将按照《文物保护法》第29条的规定,将文物考古作为施工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但要对29条提到的“大型建设项目”做一个界定,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