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8月10日电 日前,云南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署了云南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水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
据介绍,该目标责任书包含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滇池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根据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10年,云南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4%,控制在50.1万吨以内。
同时,根据该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云南省的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目标控制在27.1万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消减1.4万吨,消减率为4.9%。2008年底前,平水年景条件下,滇池流域水质有所好转,COD年排放量控制在1.92万吨。《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的不低于50%。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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