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是直接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激发广大群众的热情和主人翁意识。要把发扬民主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要高度重视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目前流动人口数已超过1亿。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必须重视和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现居住地有关单位要为他们回去参选提供方便;不能回原选区参选的,经原居住地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已迁居外地但没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流出地(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投票或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流入地(现居住地)选举机构,也可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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