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频频肇事林区百姓不堪其扰
7月30日,云南怒江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新建村村民李军(化名)带着全新的面容从西安回到了家乡。这个30岁的傈僳族汉子,作为中国“换脸”第一人而受到广泛关注。2003年10月的一天,李军上山寻找家中丢失的耕牛时,发现一头黑熊正在袭击他的牛。他情急之下抓起一根树枝,试图吓跑黑熊,未料黑熊转而扑向李军。尽管后来经医院抢救脱离了危险,但他面部的三分之二遭到了损毁。
幸运的是,两年后,在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的积极联系下,李军在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接受了中国首例、世界第二例“换脸”手术。
在人们对美容整形科学的巨大进步啧啧称奇的同时,“人熊冲突”,或者说,野生动物与人争夺生存空间的问题,也像一把利剑横在人们面前,无可回避。
·百姓不堪其扰
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禁猎令的颁布,我国森林生态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环境得到很大改善,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恢复,种群数量扩大较快。由于原有的栖息地容量饱和,缺乏足够的食物,许多野生动物不得不袭击周边社区的家畜和庄稼。
另一方面,天然林禁伐以来,畜牧业和林副产品成为林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近几年的过度采集,农民们的放牧和采集活动越来越接近以前人迹罕至的密林深处,大大增加了与野生动物相遇并发生冲突的几率。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云南省兰坪县发生黑熊伤人、伤家畜和糟蹋粮食的事件80多起。从1999年到2004年,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黑熊肇事导致2人死亡、19人受伤,咬死家畜计1200多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万多元,农作物损失44万多元。
冲突不仅仅发生在人熊之间。在滇南的西双版纳和思茅地区,禁猎令实施后,成群的亚洲象从缅甸迁入我国境内。原来以芭蕉为食的缅甸象群尝到了甘蔗和水稻的“甜头”后,当地百姓的庄稼常常颗粒无收。成群的野象还经常穿过护栏到高速公路上“漫步”,造成多起交通事故。
在滇西北的香格里拉,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狼数量激增,袭击老百姓牲畜的事件时有发生,弄得人心惶惶。
“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冲突,其实是发展经济和保护大自然之间的冲突。农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后,野生动物却反过来侵犯人的领地。你打它是要坐牢的,它来吃你的庄稼和牛羊,你却奈何不得。”TNC的生态学专家周德群教授说,“长此以往,农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态度可能会越来越消极。”
许多环保人士早就指出,野生动物保护与全人类的生存环境休戚相关,但真正作出牺牲的,却往往是与野生动物比邻而居的当地农民。
·补偿金杯水车薪
对于人与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之争,政府并不是坐视不管。早在1998年,云南省就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由省人大讨论通过、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省份。但是,与日渐加剧的冲突相比,逐年增多的拨付款项仍不过是杯水车薪。
2001年云南省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损失为2905万元,云南省财政下发到各地的补偿经费是350万元;2005年,补偿经费增加到了800万元,可当年野生动物肇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5390万元。
“有时候市、县级财政也会筹集到部分资金,但野生动物肇事频发的地区往往是贫困地区,大多数地方都拿不出钱来。”云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负责人子世泽说,“实际兑付的仅为损失的五分之一,甚至更少。”
以兰坪县为例:农民损失一头牛只能得到500元的补偿金,一只羊补偿100元,而牛和羊的市价分别是2500元和300元。显然,对于人均年收入只有400多元的当地农民来说,真是“得不偿失”。
·有没有更为主动的解决之道
尽管大家都认为完善动物肇事伤害的补偿机制是一条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矛盾的有效途径,许多专家还是致力于研究更为主动的解决之道。
2005年,TNC邀请到国际熊协会前任主席史蒂夫·赫瑞尔教授前往兰坪县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考察人熊冲突的情况。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从当地林业部门那里了解了李军的案例,经多方联系,最终促成了李军的换脸手术。
有专家认为,90%以上的熊袭击人的事件完全可以避免。专家们发现,老一辈猎人与熊打交道的经验非常丰富,而禁猎后这些经验在年轻人中间已经失传。
目前,绝大多数自然保护区都已立起界碑、界桩和警示牌,提醒人们注意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地区。在西双版纳和丽江老君山地区,当地林业部门在农民中推广替代种植,鼓励以茶叶、橡胶和药用植物等来替代亚洲象和黑熊喜食的玉米和水稻。
有专家提出,应该采取措施控制已经趋于饱和的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将老弱病残或经常肇事的野生动物猎捕回来,送进动物园或者科研单位进行驯养繁殖。云南省林业厅野保办负责人子世泽说“这是一个好办法”。
去年,云岭自然保护区就向省内的养殖和科研单位提供了200只猕猴种源,丽江市政府也对一只多次伤人的白化熊下了“猎捕令”。西双版纳和思茅地区更有多只肇事的亚洲象已被列入林业部门的“猎捕名单”中。
但子世泽也指出,对于猎捕仍需十分谨慎。“国家对野生动物的猎捕有相应的报批程序,对于林业部门来说,要先经过一系列的专家论证、调查,摸清野生动物种群的‘家底’才行。”他说,“不能简单地说‘适度猎捕’,这个‘适度’下达到州、县林业部门后很难把握,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种群灭绝。”
云南省林业厅野保办正在准备申请对《补偿办法》进行修改,拟拿出直接补偿经费中的一部分用于对野生动物肇事防范措施的探索、研究和推广。“尽管补偿经费本来就捉襟见肘,但是只有变被动补偿为主动防范,才能一步步减少肇事。”子世泽说。西双版纳州林业部门在防止象群侵害上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设立太阳能电围栏、挖防象沟、建防象壁等等,但由于没有专项投入,试验和推广都步履维艰。(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