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因了解小华(化名)错填高中升学志愿一事,在广州教育局遭拒而受到各方关注。昨晚8时,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化同旭、副局长陈茂林等约见了省政协委员孟浩,孟浩向记者表示,双方进行了愉快的交谈和沟通;今日,市教育局还将就孟浩事件通过媒体向公众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了解到,昨日,孟浩接到了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该工作人员向孟浩道歉,并转达了局长化同旭想约见他的意思。昨晚11时,记者致电孟浩,他表示双方还在交谈中,已经达成了一致。对能出现现有的局面,孟浩表示满意。
据悉,参加此次会见的还有民盟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王则楚以及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林洽生。林洽生告诉记者,“大家交谈甚欢,对各自的意见作了很好的沟通,并表示今后将互相支持,把工作做得更好。广州市领导也很重视这个事情,在明天(8月15日)向市领导作了汇报后,市教育局将通过媒体向公众作出正面回应。”至于是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还是直接向各媒体发新闻通稿,林洽生表示暂时还没确定。
“闲鹤”长文质疑孟浩
本报讯继8月11日广东省政协给广州市教育局回函表示“孟浩是在履行委员职责”后,昨日,网友“闲鹤”就在孟浩博客上推出题为《孟浩委员到底是在履行职责,还是去信访、说情?》的长帖,质疑孟浩和为择校费烦恼的中学生小华(化名)存在“瓜葛”,并据此推测孟浩公权私用。
8月11日,省政协明确表示支持和保护孟浩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或视察;并认为孟浩当日所为是在履行其政协委员职责,不能当信访看待;而对市教育局要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4日事件进行调查的主张,则不予支持。
在孟浩与小华间的“可能性”瓜葛基础上,“闲鹤”抛出了三个“疑窦”:孟浩求见广州市教育局领导,完全是履行政协委员职责,公事公办么?孟浩就“小华”报错中考志愿一事,去市教育局,究竟是调研、视察,还是信访或说情?省政协为何拒绝广州市教育局提出成立联合调查组的要求?
针对省政协的回函及之前孟浩赴教育局一事,网友“闲鹤”表示,自己“要另树一帜,唱点反调,独领风骚试试,以期引起百家争鸣”。接着大胆地提出怀疑:“这事件的软肋是,孟浩与那个填错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小华’究竟有没有瓜葛,有什么样的瓜葛(是小华的亲属抑或是地瓜藤、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孟浩是出于‘彻底’的公义,抑或掺杂有(受人)私托的成分?这对于一个负责任的公务员,在履行教育局机关职能,接待孟委员时,是不得不加以慎重考虑的因素之一,更何况你要见的是局领导……”注:括号里为网友自加内容
回应孟浩:我与小华没有“瓜葛”
人大代表:行文充满隐性诬陷
在看了“闲鹤”网友近四千字的长帖后,市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永平的评价是“行文充满了隐性的诬陷”。
朱永平表示,帖子的写作者最大的问题是“自己没证据,反倒问别人要证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网友“闲鹤”首先提出孟浩与小华可能存在瓜葛。接着“闲鹤”又说:“未事先预约,再加上更正志愿,事关几万中考生切身利益这大档子事,区区一小职员,随意放行,她负得起这责任,承担得了可能产生的后果么?难道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社会,假公济私,公私不分,私事公办的事情还发生得少吗?我有一万个理由相信你孟浩委员,是为履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责而来,但万一呢,有谁能拍得胸口山响,发毒誓称不会。那,证据呢?”
朱永平认为,孟浩有权要求对方予以澄清、消除影响。
针对网友“闲鹤”的质疑,记者昨日致电省政协委员孟浩,他表示由于一直在开会,没有看到网友跟帖。
对于网友对他和“小华”关系的怀疑,他笑称担心完全没必要,因为直到8月4日去教育局时,他还根本没见过小华和她的家人,之前也从来不认识。早在2004年,他就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了自己的电话和电邮,到现在已经收到认识和不认识的人的400多封邮件。小华向他发出求助的Email,并不奇怪。
见证人:孟浩刚认识求助者
在得知有网友怀疑孟浩与小华的“关系”后,广东电视台记者陈洁嫦表示,在7月20日至29日期间,她所在的频道作了一系列关于中学择校费的专题报道,其中就采访了孟浩。
中学生小华是在看了他们台的节目后,想办法问到孟浩的电邮,并于8月2日给他发了一封求助信。孟浩把小华的个案反馈给了电视台,由于小华在信上没有提及她的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陈记者问孟浩要了他的邮箱密码,并以孟浩的名义给小华写信询问她家电话。
要到电话后,8月3日陈记者还去小华家里进行了采访,当时孟浩并没有去。
直到8月6日小华到市一中报到时,孟浩出于对她上学问题的关心,上午也去了一中,这才第一次见到小华和她的家人。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