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8月1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帮助全省各地抗旱减灾,四川省财政厅目前已陆续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共一亿余元用于支持灾区抗旱救灾工作。省财政厅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使用这笔资金时必须加强监管,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群众。
今年8月以来,四川出现多年难遇的严重旱情。为此财政厅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先后陆续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共一亿余元支持灾区抗旱救灾工作。这些资金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农业生产救灾和水利工程整治。其中要着力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多管齐下增加水量供应。着力支持群众生产自救,使重灾区减产不减收、轻灾区稳产保增收,确保全年增产增收任务实现。着力严防先旱后洪,在支持抗旱的同时做好防汛准备。
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下拨资金的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地加强救灾资金监管,严禁截留和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原原本本用在灾区和群众身上。”
据悉,面对四川全省各地旱情持续发展的不利局面,省财政厅目前继续向财政部汇报,力争得到中央更多支持,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给四川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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