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之下,佟霖(化名)正在岗前军训营里挥汗如雨,再过1个月,他就能完成军训,成为国家机关的一名公务员了。
他仔细算过为这份工作付出的成本:报名费60元,体检260元,备考资料80元,交通费50元,为此买了一套西装和一双体能测试穿的跑鞋共360元……全部成本合计没超过1000元。这些投入,远小于他为找工作做出的预算。
佟霖算得清自己的公务员考试成本,但他搞不清楚,为什么研究学者和相关行政部门对于公务员考试成本的话题,相继给出了两个差距巨大的数字。
学术结论:平均2.6万元
2006年7月,一则关于公务员考试成本的报道引起人们注意,报道称,《人才蓝皮书·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中一篇文章指出,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职位10282个,报名人数近100万,36.5万人参加考试,总成本超过2.7亿元,录用1名公务员成本高达2.6万元。
按照文章作者余仲华和杜新宇的研究分析,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考生总成本包括报名费2190万元、资料费8000万元、培训费用1500万元、考生面试费用2748.2万元和生活、交通等其他费用12967.5万元,合计27405.7万元。同时,考试主办方总成本包括命题费39.3万元、组织策划470.5万元、执行人员人工成本73万元、试卷印刷费63.2万元、考点场租527.4万元、考务人工成本193.6万元、试卷评阅和面试费611.5万元等,共计1978.5万元。由这两组成本可得出全社会范围的招考总成本,即两组之和减去避免重复计算的考生报名费,得出27194.2万元。
两位研究者又分别得出招考公务员职位的平均成本和最高成本。职位平均成本为招考总成本与招考职位数之比,即:27194.2万元÷10282个=2.6万元/人。职位最高成本为2006年公务员招考中报名人数最多、职位与考生比例差距最大的职位,即民革中央的3个职位(933∶1),其职位平均成本25.6万元/人。
余仲华、杜新宇两位研究者在文中认为,招考过程中存在很多环节,需要各种各样的经费开支,尤其是各种杂费,难以一一计算,一部分经济成本不得不在计算中忽略,因此本文估算数字实际上是保守估计。
同时,两位作者指出,每个职位成功招聘的平均成本是2.6万元,但这只是招聘一个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普通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成本。从经济学角度考虑,为普通公务员举办大规模的招考是否值得?各部门新招的公务员能否在岗位上创造出超越招聘成本的价值?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的效率水平又能不能与其社会经济成本相对应呢?在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为了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值得人们去冷静、系统地思考。
行政说法:平均200元左右
8月8日,国家人事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提出了公务员成本问题。
针对中央国家机关录用1名公务员成本高达2.6万元这一说法,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成本绝没有那么高。目前,中央国家机关招考经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报名网络运行、笔试面试试题开发、试卷印制和传递、阅卷等,这些经费的使用都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支出;另一部分是由承担考务工作的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考试报名费用,主要用于考务组织、考场租用和监考支出等,这笔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
他表示,经初步测算,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计划录用10282人,共有36.5万人参加笔试,中央财政拨款和各地按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报名费共计3749万元,人均笔试直接成本为102元。
面试成本的计算较为复杂,主要涉及考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以中央某部委的面试情况为例进行分析,今年招考计划为36人,共有164人参加面试,其中在京考生126人,外地来京考生38人,交通费用共计11714元(在京考生按公共交通计算,外地来京考生按火车硬座计算),外地来京考生住宿费用约计4560元(按每人每天120元计算),两项合计计算,面试考生人均直接成本约为99元。其他部委人均面试成本大致与此类似。
针对《人才蓝皮书》中的数据和研究方法,这位负责人说,原文采用的大多数数据是未经核实的,研究的方法是不科学的,核算成本的项目和标准许多是不合理的,所得结论是错误的。比如将考生的用餐、着装费用等计入考试成本是错误的,无论考生是否参加公务员考试,都要吃饭、穿衣,与公务员考试没有必然联系。将这些项目和费用列入考生支出成本,并核算成本高达1.4亿元,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原文还重复计算了大笔费用。比如,原文将考生的报名费和考点租用、考务人工等费用累计相加。事实上,考生的报名费就是用于支出上述费用的,原文将两项分别统计,重复相加,使考试成本虚增千万元。原文采用的大多数数据是未经核实的,比如,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经考生本人确认参加考试的只有36.5万人,但原文在计算考生的有关成本支出时,是按100万人进行计算的。这样,原文估算的考试规模就是实际参考人员规模的2.7倍。没有根据地高估了大量的考试成本,多计算了6000多万元。原文核算成本的方法也是错误的,比如说录用一个人,有150个人报名竞争,他把150人的所有成本都计算在被录用的这一个人身上,从来没有这样计算成本的。
行政与学术之间
公务员考试成本到底是多少?如此大的差距是怎么造成的?到底谁算错了?带着诸多疑问,本刊记者联系到余仲华和《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其他相关编撰人员。
《新民周刊》:是否可以就《答记者问》中的观点和数据谈谈看法?
余仲华:有关公务员考试成本问题,我们的学术论文5月份就已经在《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上公开发表了。对此关注的人士可以找到此书,自行阅读、自行判断。由于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人已经公开举行了答记者问,我作为某部事业单位的员工,必须接受行政方面的约束。因此,我作为当事人之一,不便就此发表评论。至于结论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真实与否,自有公论。我要特别申明的是,《我国公务员考试经济成本估算分析》是个人作品,作者在发表时就特别注明了不代表任何组织的意见。到目前为止,我也没有就公务员考试成本问题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
余仲华婉言拒绝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执行编委、副研究员娄伟博士。
《新民周刊》:目前,媒体上关于公务员考试成本的不同说法,有一个源于《我国公务员考试经济成本估算分析》。这篇论文发表在《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上,您是此书执行编委,对此有什么要说明的吗?
娄伟:《中国人才发展报告》作为人才蓝皮书,每年一本,已经出版3本了。《中国人才发展报告》编写是严谨的,认真的和科学的。这篇论文是我们在编《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时收到的最后一个稿子,时间是2006年3月底,作者是余仲华、杜新宇。公务员考试每年都是一个热点问题,两位作者冷静地选择了经济成本的角度去分析热点问题。由于大量的数据采集非常困难,作者就把论文定位于估算分析,这样的定位也比较合适。在保险领域有精算,在会计领域有核算,经济领域里允许对成本进行估算。但我并不是说,他们的每一个分析过程和每一个分析结论就绝对没有争议。作为学术论文,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这就是学术民主。
作者从构建和谐社会、实施节约型战略、塑造效能型政府的视点出发,关注公务员考试的经济成本,并没有否定公务员考试,而是有利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或许有利于下降公务员考试经济成本。
《新民周刊》:公务员考试成本到底包括哪些内容?您作为《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执行编委,是否可以分析一下?
娄伟:广义地说,因为公务员考试而支出的成本都是公务员考试成本,包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机会成本等。但由于机会成本、一部分社会成本都不容易测量,论文把估算的目标放在了经济成本,这种考虑是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公务员考试经济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当然也有别的划分办法,如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等。公务员考试直接经济成本是指直接用于考试工作而开支的所有费用,如报名、命题、试卷、笔试、面试、阅卷、体检以及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劳务成本等;公务员考试间接经济成本是指因公务员考试而间接增加的各种开支和费用,如参加面试必须有得体的着装等。公务员考试经济成本主要是由两个社会群体承担的,即考生和考试主办方,因此《成本分析》一文将它分为考生成本、考试主办方成本,并且有详细的说明,其中既包括直接成本也包括间接成本。
在这里,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就是间接成本也是成本,不能够说是间接成本,就可以视而不见。
《新民周刊》: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人的答记者问基本否定了这篇论文的结论。并说:“经研究发现,原文采用的大多数数据是未经核实的,研究的方法是不科学的,核算成本的项目和标准许多是不合理的,所得结论是错误的。”谁的结论相对正确?
娄伟:我认为两方面在考生平均成本的估算方面都是科学的,而且结论也是一致的。
《新民周刊》:200元和2.6万元的差距那么大,您怎么会认为它们是一致的呢?
娄伟:论文估算的考生加权平均成本是274.1元/人,而《答记者问》考生人均成本为102+99=201元。前者包括了报名费、资料费、辅导班培训费、若干天备考生活费(审核前)、上网与通讯费、若干天备考生活费(审核后)、初试交通费、面试交通费、外地考生面试交通费、着装费、若干天备考生活费(面试考生)、体检费,显而易见成本比较全面;而后者成本项目包括不很全,只有最直接的部分。如果项目差不多,我认为他们的结果是一致的。
关于“重复计算”的问题。原文是按照考试过程计算成本的,因此在分别计算考生总成本、考试主办方总成本时是重复计算了,但在计算考试总成本和考试平均成本、职位平均成本时都主动剔除了重复的部分,应该说就没有问题了。
《新民周刊》:既然基本一致,那争论的关键是什么,双方差异在哪里?
娄伟:他们的差异是概念不一样!这个概念就是职位考试成本。在招聘工作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那就是职位招聘成本。公务员考试实质是招聘的一种方式而已,除了从个人的角度看存在考生平均成本外,还必须从组织和社会的角度看,那样就存在职位考试成本了。公务员考试是面对社会的,政府机关又是公权组织,因此它应该特别强调职位招聘成本,在这里就是职位考试成本了。
论文区分了考生平均成本和职位平均成本,而《答记者问》只谈了考生平均成本,以考生平均成本代替了职位平均成本。
其实,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理解这个概念。对社会而言,如5个人考一个职位,和500个人考一个职位,社会为这个职位支付的成本是一样的吗?很显然是不一样的。这个不一样,就是用职位成本来衡量的。因此,《答记者问》中说:“原文核算成本的方法是错误的,比如说录用一个人,有150个人报名竞争,他把150人的所有成本都计算在被录用的这一个人身上,从来没有这样计算成本的。”这里有一个错误,即不是“计算在被录用的这一个人身上”,而应该是“计算在被录用的这一个职位身上”。也就是说,应该把这150人的考生成本计算到这一个职位上,叫做职位成本,才是科学的和正确的。
概念清楚了,公众也就豁然开朗了。原来他们对考生平均成本的估算是一致的和科学的,当然也就不需要怀疑了。其他的差异和分歧,也就自然会得到合理的解释和有效的消弭。(来源:文新传媒/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