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车辆在非紧急警务期间乱用警灯警报器、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为此,省公安厅决定自8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用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
去年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一次警用车辆行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在一些地方警用车辆驾驶人驾驶警车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行车秩序,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省公安厅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警用车辆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对警用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专题教育,切实纠正特权思想,增强法纪观念,真正做到不开特权车,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对警用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交通管理、警务督察部门联合上路,严肃查纠驾驶警用车辆不系安全带、乱闯红灯、强行超车、逆向行驶、非执行紧急公务滥用警灯、警报器,以及非执行公务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和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公安机关警用车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在通报车辆所属单位的同时,严格按交通管理法规对驾驶人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对其他政法机关警用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对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之后,及时向所属单位通报情况;对非政法机关擅自使用警用车辆的要依法扣留车辆、收缴警车牌证,并责令予以纠正;对发现的军队车辆或驾驶人员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抄告省军区司令部警备处。
省公安厅机关率先垂范,于8月17日组织厅机关警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30多名警车专(兼)职驾驶人和管车的秘书科长认真听取了交警总队和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的授课。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听完课后受益匪浅,机关一定要为基层做表率,坚决不开特权车、霸王车,带头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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