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青海省将实现村村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5年内,将有4000名大学毕业生踏上面向基层就业的新旅程,并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该省每年将招募选拔8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实现农业区每个行政村和牧业区具备服务条件的行政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今年选派的重点是:以县为单位,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贫困村和低收入村。
此项工作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牵头,并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成立全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的规划和协调指导。
招募选拔的进村任职服务大学生为青海本省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青海生源在外省普通高校毕业回青的人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牧区工作,身体健康等条件。高校毕业生进村任职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进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是党员的,乡党委和政府可按组织程序安排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也可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非党员的,均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
根据规定,进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费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600元,以后逐年递增,每月增加7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50元,管理费每人每年200元,同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
进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经教育部门认定,在初试总分中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进村任职服务的期限计算为工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并参照同类人员确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规定要求,各州市地在每年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职位,从本地区进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或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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