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K歌包房每天每间拟收12元 国家版权局公示征民意

www.zjol.com.cn  2006年08月22日 11:28: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卡拉OK版权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图为今年5月开展的“卡拉OK反盗维权”活动启动现场。记者 蒲东峰摄

     昨天,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收费标准初定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这一标准将在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后开始施行。

     此次公示的版权使用费标准为: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一标准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广泛调查分析和与卡拉OK经营者沟通后,共同制订并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表示,这个标准只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将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做适当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个标准要经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后方能施行。为保证标准的合理性,国家版权局目前已在自己的网站上(www.ncac.gov.cn)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凡对此有意见和建议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kalaok@ncac.gov.cn )、传真 ( 010-65212788)和电话( 010-65264622、010-65212788)反映。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记者王秋实 李远志)

     ■市场反应

  消费者担心企业转嫁成本

     昨天,记者就国家版权局在网站上公示的版权使用收费标准,采访了部分经常在KTV场所消费的市民。

     消费者王小姐认为,相对于目前KTV包房的收费标准,每天每间12元的版权使用收费不算太高,但是,如果公示标准对部分空置包间同样收费,王小姐担心包房费可能会有大幅度涨价,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版权费的全部成本。

     消费者侯小姐也表示,公示的收费标准不高,平均到KTV每天的营业时间上,成本的增加应该非常微小,KTV消费价格按说不会上涨太多。但她与王小姐一样,担心KTV经营者将版权费转嫁给消费者。(记者李远志)

     部分经营者认为收费不合理

     针对国家版权局公示的版权使用收费标准,昨天,记者致电北京的多家KTV,有的KTV表示收费标准不是很合理。

     昨天,“同一首歌”西直门店负责人袁先生对记者称,考虑到KTV的一些包房会有空置的情况,以包房数为收费标准不是很合理,而且每天每间12元的收费标准偏高。他认为给每首歌曲定价,以点击量为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至于会不会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多数KTV没有对此表态。就媒体报道的钱柜已经涨价的消息,记者采访了钱柜KTV设在上海的公司总部。开发部的陈先生表示,近期,北京钱柜KTV的消费价格确实上涨了,但只是暑期正常经营行为,与版权使用收费的征收无关。(记者李远志)

     ■部门表态

  文化部门不介入版权定价

     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负责人杨广立。杨广立表示,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只是为版权使用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免费服务平台,不会参与版权使用费的定价。

     杨广立表示,卡拉OK产品提供者作为权利人,可将作品自愿放在服务系统上,并自主定价。卡拉OK经营者可根据价格自主下载,按照点击量交费。文化部门不参与双方交易,但将行使文化部门监管职责,对该系统中的内容进行监管。

     对于昨天版权局公示的版权使用费标准,杨广立表示,该标准在征求意见,“不便进行评论”。(记者李远志)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李远志 编辑: 何始玉
·KTV经营者:版权收费占利润10%   2006-08-22
·部分KTV经营者认为版权收费标准不合理   2006-08-22
·北京KTV企业钱柜大幅提高包厢价格   2006-08-21
·上海KTV企业明确表示暂无涨价打算   2006-08-21
·文化部推出与版权局不同卡拉OK收费标准   2006-08-04
返回国内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