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因不堪长期以来野生动物泛滥毁农伤人的困扰,2004年9月,洛阳市栾川县有关部门报请河南省林业厅后,获准捕杀野猪100头、野兔1000只;2005年冬,捕杀野猪行动继续进行,数量增加到了200头。一时间,作为河南省政策性捕杀野生动物的先例,栾川的做法引来各方高度关注。但在日前,记者走访栾川后发现,两年捕杀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入秋以来,野猪毁坏庄稼的情况比往年更为严重。是扩大数量继续捕杀,还是推行深山村落整体搬迁,还是另觅他法避免野猪乱窜祸害,在依旧面临资金缺乏、政策瓶颈等老问题的情况下,栾川有关部门靠短期捕杀以期解决野猪问题的前景并不乐观。
野猪泛滥政府被迫下杀手
2004年8月,一封署名庙子乡某村全体村民的信摆在了栾川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面前。信中列举了两年来该村所受野猪、野兔等动物侵害造成的损失,“每家都少收粮食几百斤,还有的家庭几乎颗粒无收”。这封信促使县领导最终下了决心,“整一整野猪”。
栾川县政府信息科黄正鸿介绍说,老百姓对野猪一点办法也没有,栾川是禁猎区,政策上不允许猎捕,条件上他们也没有捕杀的工具,野猪问题摆在了政府面前。“本来,因为保护动物而受损失是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的,但栾川这种情况太多了,财政也没有这个能力。我们经过研究,也确实没有别的可行的方法对付野猪,就初步决定限量捕杀。”
2004年8月初,栾川县林业局受县政府之命向洛阳市林业局反映相关情况,被告知限量捕杀在我省尚无先例,需请示上级部门处理。栾川县林业局局长王卿立即带队赶赴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问询,保护处表示,此事可以由市级林业部门处理。
“洛阳市林业局让我们拿出一份详细的猎捕方案,包括人员、猎捕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等,8月17日我们把方案正式递上去之后,当月31日就收到了同意批复。”王卿说。
这份方案规定:由县森林公安分局组织退伍军人、民兵等成立5支猎捕队,每队10人,统一培训后,在9月5日至12月5日之间,在5个灾情最重的乡镇内总共猎杀100头野猪、1000只野兔,猎物由指定人员与单位处理,严禁越地、超额猎捕。
洛阳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胡科长对记者表示:“这种申请限量批捕的情况,在洛阳市和河南省都是先例,所以我们也是请示了省厅之后才做了批复。考虑到老百姓确实饱受野猪祸害之苦,而政府也不能一味地强调保护动物,对此不作为显然是不合适的。”
2004年冬,猎捕队开始进山行动,历经一月时间完成任务;2005年底,包括栾川在内的洛阳3县又获准捕杀500头野猪、5000只野兔,栾川得到的指标比上年增加了一倍,野猪达到200头,猎捕队最终在当年冬天也完成了任务。
猎杀两年野猪危害有增无减
“有人见过,至少七八头,可不小的群,山上的地已经被糟蹋不少了。”8月17日晚,庙子乡下河村村支书宋天照往胳膊下面夹了捆麦秸,匆匆往后山走去。那里,有他家种的两三亩玉米,正是抽穗季节,听说前天附近窜来几群野猪,老宋不放心,晚上还要守夜看护。
下河村临近栾川县龙峪湾国家森林公园,伊河的一条支流从村口流过,两侧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十块地。村子属于省级贫困村,420多口人只有300多亩地,人均年收入不到500元。从2002年秋季起,野猪开始频繁地光顾这里。
“猎捕队去年冬天来过,一次就打死了3头。我们以为今年会好一些,但刚入秋野猪就来了,比去年还胆大数量还多,见人根本就不躲。”老宋说。下河村的居民不得不继续用土办法驱赶野猪,宋天照用麦秸在地头点把火,说野猪闻到味就不敢来了,但这种方法只有在初秋可以使用,“再往后山上不敢点明火了”。
“野猪最爱吃麦苗和玉米穗,如果在春秋两季遭到破坏,这一年的收成基本就没指望了。”下河村会计焦照告诉记者,前年秋天,村民马保建家的玉米地一夜之间被野猪糟蹋了个精光。去年夏天,十几户村民家的玉米、红薯地再次被野猪毁掉。村民们曾经想了很多土办法,包括下套、投毒、火攻、扎假人等等,但不是太危险,就是没有一点效果。“不得以,村民们在出苗或者收获季节就搭窝棚守在地里,半夜定时起来敲脸盆,或者放炮。”宋天照说。
但即便这样,猪害依然愈演愈烈,下河村半数以上的居民每年都要从外面买粮食吃。
而记者在庙子、合峪乡等地了解到,下河村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案。据栾川县林业局出示的资料显示:经初步调查,全县去年被野生动物损坏的土地面积达6700亩,其中重灾面积2700亩,少收粮食50万公斤。“但栾川县总共只有17.6万亩地,人均才半亩地。”黄正鸿说。
限量捕杀之举只是杯水车薪?
“栾川这周围山上,少说得有几万头野猪。”8月18日,庙子乡远近闻名的老猎人尚铁对记者说。猎捕队这两次行动,尚铁都参与了。
尚铁说,对于野猪的数量,栾川县农业部门一直没有一个确数,这也是第一次申请捕杀时,野猪数量由申请的1000头被压缩到100头的原因。
但也正因此,栾川开始捕杀野猪以来就有人认为,这个捕杀量是杯水车薪,山上有上万头野猪,估算的依据是“它的生存环境太好了”。
在栾川至嵩县的公路两旁,随处可见的是“封山育林”、“严禁乱捕滥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标语。栾川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正宇介绍说,栾川森林资源一直处于良性增长的状态,2001年又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禁止了天然林采伐,林地面积达到240.2万亩,并且还在逐年扩大,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3.3%,为全省最高。与此同时,1997年前后,山区猎枪被集中统一上缴;2000年栾川县又被省定为禁猎区,严禁使用各种猎捕械具,乱捕滥猎行为基本绝迹。
“2001年开始,野猪、野兔等繁殖能力较强的动物数量开始激增。野猪一年最少下一窝崽儿,一窝七八个,一群野猪里有那么三四头母野猪,第二年数量就得翻几倍!”在秋爬乡林场有过10多年工作经验的栾川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毛志魁说。
事实上,除野猪外,野鸡、獾、猪獾等杂食性动物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近年来还有目击者称发现了东北虎和金钱豹,这些消息都曾在当地居民中引起不小的反应。“这两年总共猎杀了300头野猪,但这能占到新繁殖出来的野猪数量的十分之一就不错了!”尚铁等猎人们认为,如果想要在第二年秋天“看出效果”,目前的捕杀量是远远不够的。
猎杀野猪面临的政策瓶颈
就在人们认为栾川县今年可能更大规模进行猎杀的时候,8月17日,栾川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正宇却表示,今年可能不准备再申请猎杀了。
他说,综合这两年的情况看,捕杀效果并不是很明显,连续两年冬季猎期过后,野猪仍在泛滥。
事实上,在2004年决定以捕杀的方式缓解人畜矛盾之初,就有一些不同的声音,一些环保人士认为不应该采用猎杀这种最极端的方式,并且质疑“放开口子”会否导致乱捕滥猎。
2004年10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河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表示,野猪属于最低保护级别的“三有动物”(即有益、有科研价值、有经济价值),根据河南省林业厅有关规定,在禁猎区内,由于野生动物的大量增加,可能造成危害当地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由县级林业部门调查后提出报告,经市级林业部门同意,报省林业厅批准后,可以限量捕杀。同时,在河南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也有规定,“三有动物”的限量猎捕由市级林业部门批准。
但2004年11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一位副司长称,目前没有一个捕杀野猪的单位在国家林业局备案。按照条例规定,确定捕杀限额必须进行资源调查。但相关地区的捕杀限额仅是根据群众反映和小范围调查来制定的,缺乏科学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捕杀都不合法律规定。
对照栾川的现状,不进一步扩大捕杀量,又根本没有效果,法律上的争议与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不同声音,让坚持捕杀的人们陷入两难境地。
县汽运公司程刚是猎捕队成员,他说:“打野猪必须用枪,下套子和夹子容易误伤人和其他动物,而且效率太低。但我们没有枪,老百姓的枪也早在1997年就上交了。”
因为是林业系统的老护林人,尚铁是猎捕队成员中为数不多拥有持枪证的,但他们的“几根枪上山去几乎没有用”。尚铁说:“政策允许打了又没有东西打,现在猎人们每天接到各村人的求援电话,都只能说没办法。”
2005年底,洛阳媒体曾披露,林业部门抽调人员组队办理狩猎证,各县武装部负责枪弹供应,公安部门负责发放持枪证。但事后证明,枪支问题并没有按照这个程序顺利解决。程刚介绍说,2004年与2005年的两次围捕行动,“任务量几乎是勉强完成的”。
杀与不杀的现实
“没有办法,现在很多村都在申请搬迁。”庙子乡副乡长孙长流说,但搬迁工作复杂庞大,按照规划,需要搬迁的村组只能一个一个来。
“资金、土地、就业都是问题,搬迁一户农民光盖房就得投入4万元。”孙长流说。
而留守的村民,生存日益艰难,当地针对野猪对农户经济作物损害的补偿一直没有开展起来,只有零星的受灾特别严重的乡里和村里,会给予一定扶助。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近一期时间,三门峡卢氏、洛阳嵩县、洛宁以及焦作等地纷纷传出野猪毁农伤人的消息,并通过媒体表达想“开杀戒”的愿望,尚未获批准,目前,农户还在依靠自身力量与野猪进行拉锯战。
“栾川作为河南第一个批准捕杀野猪的县,本以为可以走出一条治理之路,但目前,反而在等待嵩县等地的举动,看它们有什么办法。”张正宇说。
事实上,国内并非没有治理野生动物危害较为成功的范例。湖北省在2004年下发了捕杀野猪的通知,并批准宜昌捕杀1000头为害野猪的申请,野猪危害得有遏制。一些地区,村民们甚至将捕获的野猪用绳套后圈养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而重庆地区在去年下半年的“猎猪之旅”则显得颇有创意,重庆巴南县野猪疯狂出没,当地媒体通过招募赞助商与志愿者前去围捕的做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并让野生动物危害山民的让更多的人知晓。
“这些方式不是没有想过,事实上,栾川现在整治野猪的思路从组队猎杀又退回了最初的起点,不排除使用其他手段的可能。”8月18日,栾川县农业局一位官员对《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说。(郑州晚报记者游晓鹏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