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怀仁县峙联煤矿8月14日晚发生井下事故,一名矿工死亡。17日记者前去采访,矿方并未否认,并又牵出6月11日另一起事故造成一名矿工死亡的隐情。记者提出两点疑问:一是事故为什么没有上报,主管部门也不知情?二是许多记者都在采访,为什么至今未见媒体报道?这两问问得好。(中国经济时报8月22日报道)
两起事故各死一人,看上去并不重大。但那是两条鲜活的生命,人命关天,谁敢瞒报?峙联矿偏偏就瞒住了。说矿方为了逃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本能使然,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县安监局局长一句“没有上报”就打发了记者,再打电话问该局办公室,也是“不清楚”、“不知道”。这说明什么?按照常理,安全主管部门获知事故信息,无论虚实总该立即调查才对,这是起码的态度和责任。如此搪塞,轻则是不负责、不作为,重则是另有隐情,装聋作哑。
有记者采访而未见报道,如果说尚未核实还情有可原。但报道中关于矿方“先后两次派人来协商,主要意思是,如果不见报愿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细节令人生疑。过去已有矿方买通记者隐瞒矿难真象的案例,而且就发生在山西。莫非丑剧还要重演?人们对峙联矿难内幕表示怀疑,追根问底,完全在情理之中。
峙联矿难扑朔迷离,无论真假,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权威的说法只能来自安全监管部门。若真,所有责任者,包括隐瞒、包庇、行贿、受贿者都应该受到严惩;若假,也还所有相关人员一个清白。(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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