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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老师辱骂学生可被解聘

www.zjol.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1:35: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就未成年人的学习时间、救助问题、享受的权利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延长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说,这一规定是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草案还规定,学校要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安全制度。

  关于人格问题老师辱骂学生将被处罚

  “你比猪还笨!”“你简直就是个废物!”“你缺心眼啊!”……这些老师用来批评孩子的语言似乎司空见惯,但根据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学校老师若针对未成年人说出类似的侮辱性语言,将会受到惩处。

  草案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教职工若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救助问题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出上述规定。专家认为,这一规定是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儿童利益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关于买卖烟酒商店随意出售将受处罚

  商店随意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草案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饮酒。

  草案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关于网吧问题网吧禁止未成年人入内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营业性网吧应禁止未成年人入内。

  草案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法律法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关于犯罪审理审理犯罪需设专门机构

  为更好地适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人民法院需设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门机构。

  草案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限制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监禁刑;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在适当场所、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机构主要是少年法庭。

  关于权利问题未成年人享有五项权利

  针对现行法律未对未成年人享有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的状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

  所谓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草案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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