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北京中天行富意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市工商局以传销为由罚款50万元。这家俱乐部不服,随后将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告上法庭。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表示,他们不是搞传销,而是在做“市场调查”。
俱乐部说,今年3月14日,苑某和杨某两人与该公司联系,欲以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代为开展业务。征得俱乐部同意后,二人又表示先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研,需使用该公司办公场所进行。3月18日,杨某使用房车俱乐部的办公场所组织人员授课时,工商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随后认定房车俱乐部组织传销讲课,于4月20日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了俱乐部的一辆旅居车和一台电脑主机。
俱乐部强调,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确告知苑杨二人,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必须将计划报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随后工商局却误将市场调查行为认定为传销行为,将杨某擅自决定的行为认定为是房车俱乐部的行为,并以此做出处罚。
俱乐部还称,工商局仅凭“杨某为逃避个人责任所作的笔录”就做出处罚,其行为缺乏证据。
工商局在庭上表示,3月18日,他们根据群众举报来到该公司在朝阳区华商大厦的办公地点,当时那里正在组织讲课,推销房车会员卡。推销者还宣称,“消费者只要缴纳2万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向下发展会员的资格。只要每层发展3人,层层发展,最终分红能达到983.85万元”。究其实质,房车俱乐部就是在以《市场运作计划》为幌子进行传销,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禁止传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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