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南京8月24日电记者申琳报道:23日上午,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南京市民夏淑琴诉《南京大屠杀大疑问》、《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两书作者及出版社名誉侵权案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松村俊夫及展转社株式会社、东中野修道及展转社株式会社停止出版并收回、销毁已出版书籍,在中国《人民日报》等三家媒体、日本《读卖新闻》等三家媒体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共计160万元。宣判时,被告没有到庭。据悉,这是首起“南京大屠杀”涉外民事案件。
法庭认为,1998年由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大疑问》、《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两书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在未对原告本人及屠杀事件发生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在上述两书中否定原告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重要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存在重大过错。两书中一些语言明显具有侮辱原告人格的用意,足以造成对原告的精神损害。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造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与两书作者互负连带责任。
《人民日报》 (2006-08-25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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