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召开之际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新华社记者邹声文、李亚杰人民日报记者毛磊、吴兢)2006年8月25日上午11时,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厅。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正在这里举行。
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委员长会议负责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委员长会议,已成为公众观察和了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重要窗口。
推进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代表工作、开展对外交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谱写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的篇章。
·立法进程不断加快立法更加民主科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在成立之初就提出了“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和提高立法质量的工作重点。围绕这个目标和重点,委员长会议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并报经党中央批准,成为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委员长会议开展立法工作的指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使现行宪法更加完善,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为做好宪法修改工作,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委员长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研究提出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对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40天里共征集到意见11543件;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1个月里共收到意见191849件;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举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近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进程,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到民法商法,从行政法到经济法,从社会法到刑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我国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监督工作,确定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2004年初,针对“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三农”作为当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了历年来规模最大的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活动,就严格土地管理、加强“三农”工作、加大金融支农等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反馈到国务院后,相关部委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2003年春天,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让中国面临严峻考验。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非典疫情变化和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在听取国务院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专题报告后,就防治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逐项落实,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00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建筑法的实施情况时,发现各地普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当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反馈到国务院后,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行动拉开帷幕。
在安全事故不时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情况下,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地考察了70多户企业、下井检查了30多处煤矿,并明确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等重要建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召开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督工作,推动了法律的实施,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督促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坚持完善人大制度改进加强代表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科学总结了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随后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等10多个相关工作文件,从工作层面加强和规范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许多创新的做法受到代表的高度肯定:在继续向代表寄送有关公报的基础上,增加了20多件书面材料;大幅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活动的代表名额,邀请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使之制度化;切实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就“十一五”规划编制涉及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
·对外交往日益活跃交流机制初步形成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国内经济建设,服务人大自身工作”的宗旨出发,注意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外议会各层次、各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为深化政治互信、促进互利合作、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十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频繁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和平协会、亚太议会论坛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2005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赴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作为大会第一副主席主持了大会,并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各国议会联盟和各国议会均对我在多边活动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予以高度评价。
近年来,全国人大把与主要国家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人大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已经建立或形成,并在不断完善。与埃及、南非、巴西等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也在积极推进中。
灿烂阳光下,人民大会堂显得格外宏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厅里,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正在认真讨论。
从2003年3月18日的第一次委员长会议,到今天的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一个个坚实的步履,回响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民主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铿锵足音;一处处耀眼的亮点,辉映着13亿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灿烂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