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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给乱涨价戴紧箍咒 公用事业调价须经成本监审

www.zjol.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8:16:3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企业尤其是公用事业随意涨价,价格听证会“凡听必涨”……近日,随着《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正式实施,这一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按照该办法,列入该省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定调价前都必须进行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

  成本监审覆盖了药品价格、地铁票价、水电气价等诸多领域成本监审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大部分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城市公交、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而这些行业一般都具有垄断经营特征,消费者又没有能力调查垄断行业真实合理的成本,所以就出现了消费者经常反映的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会“凡听必涨”的现象。江苏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队长刘璐表示,实行成本监审,将有效防止垄断行业将不合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刘璐介绍,成本监审的基本内容覆盖了群众关心的诸多领域:依据政府定价目录和价格干预措施确定的商品及服务,包括药品价格、瓶装液化气价格等;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如地铁票价、水电气价等;国家行政机关如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等。

  虚报、瞒报、伪造及篡改成本资料将受处罚

  据介绍,过去政府制定价格往往是以企业会计提供的账本、核算出的成本作为调价依据,一些政府定价商品、服务的成本也是委托给中介机构完成的,这种定价模式往往给了一些单位以虚报成本的可乘之机。

  刘璐表示,这些不规范行为将随着《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实施而改变,今后经营者申请定调价均将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对其实行成本监审,生产经营者如果违反规定虚报、瞒报、伪造及篡改成本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成本资料的,价格主管部门将给予其警告并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申琳)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申琳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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