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将临,为确保月饼质量安全,市质量技监部门近日起将按照今年6月起实施的新月饼国家标准,对全市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首次明确,不符合月饼定义的食品不得以“月饼”的名义进行销售。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个月饼国家标准中首次明确了月饼定义是:“使用面粉等谷物粉、油,不加糖调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在中秋节食用为主的传统节日食品。”昨天,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不符合此定义的食品不得以月饼的名义进行销售,如发现有企业违规,将责令其做出整改。
新标准同时规定变每两周检验为每批次检验;规定必须标明月饼真实属性,统一了几种月饼混装一盒的标注方法;规范了月饼包装材质和成本,要求月饼包装应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成本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等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中也将密切关注月饼盒上的规范标注,如馅料中有鲍鱼的月饼不得在盒上将“鲍鱼”字样标得很大而将“月饼”写得很小。 市质量技监局还特地组织专家编写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月饼>宣贯读物》宣传册,图文并茂地讲解了标准的各个要求,《宣传册》向全市月饼生产企业发放,实行政府服务和执法检查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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