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8日起,对青霉素等99
种抗微生物药品的零售价进行调整,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降幅76.8%,降价金额为43亿元。这是发改委在今年的第19次药品降价。记者发现,普及率曾超过90%的氧氟沙星却不在降价之列,同族抗生素药物价格竟相差8倍。这其实也是抗生素普遍滥用的根源所在。
该用的用,不该用的也用
抗生素仍在滥用
近日,李女士由于游泳时眼睛进水担心感染,来到家附近社区医院就医,医生给她开了一支5ML的进口氧氟沙星滴眼液。一划价,竟要31元。“贵一点就算了,关键是轻微不适,用得着抗菌素吗?”其实,抗生素滥用的问题不止于此。
记者随后来到一家药房的处方药品专柜,表示有亲戚因游泳眼睛不适,想买氧氟沙星滴眼液。工作人员回答:“有!31.5元,但要拿处方。”记者说想看看与亲戚用的是否一样,工作人员便拿出了与李女士同样的5ML氧氟沙星滴眼液。看记者有所犹豫,站在旁边的大夫连忙说:“没有处方没关系,只要是你要的就行,我们这边可以开处方!”说着就准备开处方,记者最后以需再确认药品为由离开了专柜。
接着记者又来到朝阳区金象大药房的外用药专柜,咨询游泳后眼睛进水不适的处理问题。一位工作人员坦言:“如果是普通的游泳眼睛进水,眼睛不难受一般都不用滴眼液。如果你不放心,用普通消炎药即可。”她给记者介绍了一种名字为“艾维多”的滴眼液,价格为19.3元。当记者问她是否需用抗菌素类的滴眼液时,她连忙摆手说:“根本就用不着,而且用抗菌素类的滴眼液对眼睛刺激大,很不好。”
面对两个药店迥然不同的态度,记者采访了某三甲医院的眼科王主任。她告诉记者,当患者眼部分泌物过多,有痒的症状时,可能是患了细菌性结膜炎,才可以用像氧氟沙星等抗菌素药物。没有此种症状给开这类药物属于抗生素滥用。第一家药店的处方药品专柜大夫在没有询问病情和检查的情况下,把决定权交给患者家属,也是不负责任的。现在很多医生把抗生素当成预防和治疗感染的常规药,盲目大剂量使用,造成毒副作用或其它不良后果。
记者了解到,卫生部2004年10月就已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其目的就是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的行为。然而,时至今日,有多少医院认真执行呢?滥用的背后,又有多大的利益驱动呢?
100元抗生素回扣12至15元
根在利益链驱动
记者在某医院的药房发现,同为氧氟沙星滴眼液,5ML日本进口的价格为31元,国产8ML一支的仅为8.5元,相差将近4倍。其他相同规格、相同通用名的抗菌素价格也是相差甚远:规格同为250毫克×6片/盒(瓶)的阿奇霉素片剂,最高零售价为21元,但有一个厂家的最高零售价却高达80.6元,和一般厂家的有四五倍的差价;再如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瓶),规格都为300毫克、100毫升的,最高零售价为23.2元;但一种日本第一制药产的左氧氟沙星,价格却高达105元……更令记者吃惊的是,越贵的药出的单越多,那些便宜的已经在药房囤积了很久。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医院并不少见。那么医生为何放着便宜的不用,专捡贵的开呢?利益回扣链使然。
一位在国有大医院担任过药剂科主任的单先生向记者透露,一般药商都以6到6.5折批发给医院,然后再把其利润的22%至25%给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再以返还零售价的10%至15%为条件,诱使大夫多开这种药。也就是说100元的抗生素,医生就可以拿12至15元左右的回扣。这就是零售价越高的药品越受医生欢迎的原因所在。
他半开玩笑地说:“我曾为了医院的最终利润而打压某抗生素药品进价,最后造成拿回扣的医生不出单,无声 “抗争”的事件。而作为药剂科主任,我非常清楚这种抗生素在治疗上是必须保留的,况且药品卖不出去,医院的利益也会受损,所以只能忍痛放弃低进价的药品来缓解矛盾。”
“这就是为什么患者觉得现在都没有便宜药可用的原因。因为药剂科不进,医生也不开了。”单先生无奈地说。
一位外科医生杨先生忐忑不安地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药品从出厂最后到老百姓手里,至少比出厂价要涨价5倍左右。有的零售价比生产成本高出10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倍,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抗生素。以零售价每支115元一支的抗生素为例,它的实际出厂价也就15元。他是工作到第二年才拿到提成的,一般不超过药价的20%。这部分钱是科里发放的,和奖金归在一起。如果你不拿,无疑会违背潜规则成为另类。
“以药养医”使降价难落实
医药改革需多方联动
虽然这次发改委再次落下药品降价利刃,但记者在本次“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中却意外地发现,氧氟沙星不在降价药品之列。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国生产氧氟沙星的企业约有七八十家,该品位列2003年重点城市医院购药金额排序第九十四位。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数据显示,氧氟沙星在我国大城市医院的普及率曾超过90%,这样普及的抗生素为何被剔出本次降价,而是以同类抗生素中的诺氧沙星替代?更让记者吃惊的是,在本次诺氧沙星降价的剂型中,8ML的滴眼液最高零售价为3.9元,而与同族的售价高达31.5元的氧氟沙星滴眼液相比,同为喹诺酮类抗菌素的临床用药,价格相差8倍。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几家相关部门,却至今没有一家给出合理的解释。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抗微生物药品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价格虚高,矛盾突出,患者经济负担沉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确,此前的18次药品降价,要么涉及的不是常用药,要么就是相关药品降价后在市场消失了,所以公众并没有享受到行政降价的福利。有一项统计称,国家发改委的18次药品降价使老百姓每年购买药品的金额只减少了2.5元。可以说,下了18次大雨,真正淋到老百姓身上的没有几滴。
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于宗河表示,在目前的药价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作了营销成本,最初医药代表正常的推销方式已经被整个利益链条扭曲了。现在药价虚高的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件事采取措施就能解决的,必须从体制上来解决。
一位卫生部门的高级官员告诉记者,事实证明,仅仅依靠降低药品价格的办法来化解老百姓“看病贵”只能是权宜之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依靠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公平分配医疗资源,对医疗服务合理定价,这样才能有效扼制乱收费、吃回扣等违规行为等。
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政策顾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俞观文坦言:“虽然此次国家发改委强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有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要严格限制在15%以内,但在“以药养医”的模式下,落实起来很困难。”
目前,我国对医药管理尚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发改委负责药价的调控;卫生部分管医院;药监局分管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这样的格局,对药价虚高的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药品降价是需要各有关部门协作与配合的,单凭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俞观文认为。(记者 许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