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河道偷倒垃圾归城管部门管辖,排放废水由水务管理部门管辖,一条河道的整治管理牵涉多个部门。这种“分部门而治”的局面将在浦东新区得以改变,从9月1日起,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内容将由原来的200多项扩大到700多项,一顶“大盖帽”统管身边更多的事。
据市政府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区城管执法局将负责当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处长刘建平说,这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举措之一,也是本市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尝试。
刘建平介绍,按原有规定,本市查处违法搭建就涉及三个部门,在已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城管和房地部门按职责分工查处;未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城管和规划部门按职责分工查处。然而,在实际查处中,经常发生城管、房地和规划部门职责交叉或互相推诿等情况。对此,9月1日起实施的《决定》明确,凡在浦东新区范围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无论所处小区何处,都由城管执法局管辖。此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问题,也由城管执法局负责。
据悉,《决定》共涉及16个领域的执法内容共700多项,很多原先由其他部门行使的执法处罚权都将交新区城管执法局执行。(见链接)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整合执法资源,将充分提高执法效能,原来“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的现象,将随着《决定》的施行有望解决。
据了解,考虑到城管大扩权,浦东新区六个功能区的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已扩充到800余人。链接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权新增内容市政工程:对除高速公路、封闭式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城市道路、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水务:对违反水务管理如废水排放,有油有害物质的,河道边搭建违章建筑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房地:对在物业管理中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城市交通:对违反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管理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林业:对违反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对占路无证照摊点经营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文化市场:对占路的音像制品、图书等无证照摊点经营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镇政府:行使的对与城镇、集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卫、环保、河道等管理有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其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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