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闭幕的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等有关事项。分别为:
任命姚湘中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任命张佳莉、苏双技、徐彬、夏俊旭、杨军、周祯、彭旺东、龚平、杨献贵、罗姿、李琼、王晨、阎媚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黎军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刘新普、黄署山、冯奇、马军、伍满珍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黎军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邹剑钧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周芳乐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吕小瑞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李德军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通过佘双智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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