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会尽可能让转诊患者重新做医疗检查。漫画/赵斌
部分试点医院仍尽可能让转诊患者重新检查,认为医疗责任划分是最大障碍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3月起,卫生部在一些城市开始了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又称“一单通”)试点,即在甲医院做的检查检验结果,拿到乙医院能被认可,不必再做重复检查。然而,在试点城市乌鲁木齐,记者最近调查发现,能够简化程序,为患者省时省钱的“一单通”遭遇到“行不通”的尴尬。
医院:尽可能让重新检查
从今年4月26日起,乌鲁木齐市儿童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等7家市属公立医院在新疆率先试行“一单通”,对包括普通X射线摄影、CR检查、CT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等共计17项检查检验结果相互认可。
最近,记者来到这些医院对患者群体进行随机采访,在接受采访的20余人中,表示知道已实行“一单通”的只有两人,而享受到“一单通”实惠的则一个也没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只是将“一单通”制度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告知医生,要求医生对于时限要求较短或诊断治疗中必须重新检查的项目重检,此外没有更为详细的指导意见,医生感到“可操作性不强”,且“又不是正式实行”,所以,在医院的考核和任务指标压力下,医生都会尽可能地让转诊患者重新检查。
医生:医疗责任难以划分
今年初,北京协和医院一位教授在“一单通”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后给一家报社写了一封信。信上说,临床上很少有100%准确的实验检查或诊断,由于实验检查仪器的灵敏度不同,检查方法不同,正常值也不相同。此外,由于医生的经验不同,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就会不同。所以,他认为,“一单通”不能随便通用。这位教授的态度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医生对“一单通”的认识。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院长李崇瑞认为,医疗责任划分问题确实是“一单通”面临的最大障碍,要让这项制度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必须配套。
-相关新闻
降价药品上演“人间蒸发”
对于国家“降价令”,药品生产和经营者更改规格应对
据新华社电“药品降价,以前很期待,现在不抱希望了。”刚从杭州天目山路一家药店走出来的刘女士跟记者说。近日国家发改委启动的第十九次药品降价,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不如从前。
同样令消费者失去信心的还有药品集中招标。近两年来,药品中标价格高过零售价格、甚至是零售价格十几倍的新闻时有耳闻。
8月28日,第十九次药品降价令执行。在南京市面上的一些药店和医院,再次上演了降价药品“人间蒸发”的一幕:降价的“红霉素肠溶片”,几家医院和药店的货柜上都不见了;有的降价药如“头孢拉定”胶囊,虽然医院和药店仍有销售,但卖的已不是属于此次降价的那种规格。
南京一家药品的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有几种降价药品已经被退回去了。
业内人士解析说,对于国家的“降价令”,那些药品生产和经营者总是有应对措施,只需通过改变外包装或者更改规格,本来是降价药品的可以躲过降价甚至还能变相涨价。如有些药原来用的是塑料小袋包装,如果改成铝箔片,将“一盒24粒”改成“两板12粒”就万事大吉。
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处长刘钟明说,表面上看某些中标药品降价了,但由于无利可图,厂家不生产,医院不采购,医生不开方;而一些所谓的新药,由于定价高、利润空间大,使用量持续上升。这导致药品销售中出现了“低退高进”的现象,患者的支出反而增加。
记者在浙江、上海等地调查发现,药品集中招标后,反映价格有很大降低的极少,反映加重负担的却比比皆是。专家指出,在目前“以药养医”格局未变、公众与医药企业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药品招标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