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决定在2010年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1.9万吨,污染物总量控制成功与否,也是自治区党政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牛晓萍说,今后自治区将在重点行业杜绝重污染企业建设,通过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削减污染;在重点流域和城市污染治理中,大力推行环保工程削减污染总量;在城市建设规划中,通过优化布局和结构来减少污染物产生;在重点污染企业中,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把关,凡污染严重的项目实行缓批、严批或不批。
牛晓萍进一步介绍,自治区将与各地州市签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协议,并将此作为考核党政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自治区将对各地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布,年终检查一次,凡是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地州市,国家和自治区环保部门将会延期审批该地区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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