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200多亿元,对部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和设备进行改造,到2010年,将建设和改造约2.2万所乡镇卫生院、1300所县医院、400所县中医医院以及950所左右的县妇幼保健机构。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条件。9月11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做了以上的表述。
毛群安说,今后,国家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要把农村卫生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在研究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将农村卫生作为其中主要内容加以考虑,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村卫生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健全乡村两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尽快实现乡镇卫生院疫情的网络直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200多亿元,对部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和设备进行改造,到2010年,将建设和改造约2.2万所乡镇卫生院、1300所县医院、400所县中医(民族医)医院以及950所左右的县妇幼保健机构。认真总结合作医疗试点经验,不断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和扩大受益面。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力争在3年至5年内将农村基层卫生人员轮训一遍。逐步推动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制度,转变农村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稳定的农村卫生财政保障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机构的投入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截至2006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99个,已占全国总县(市、区)数的48.9%,覆盖农业人口4.95亿,参合人口3.9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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