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万10月1日起调整,两月开奖1次,10元以下发票不再参加抽奖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地税局获悉,10月1日起,贵阳市发票抽奖活动开奖时间改为两月一次,而面额在10元以下(不含10元)的发票不再参加发票抽奖活动,同时特等奖最高中奖金额也提高到10万元。
据了解,为了促进发票抽奖活动健康、规范发展,贵阳市国税、地税局决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对发票抽奖活动作出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发票抽奖活动的开奖时间,由原来一月一次开奖改为两月一次。二是调整抽奖发票面额进行限定,凡开具面额在10元以下(不含10元)的发票,自2006年10月1日起不再参加发票抽奖活动,但仍可以通过语音和网络查询系统进行发票真伪查询及违法违章举报,届时面额在10元以下(不含10元)、票面标注有抽奖提示信息的发票均不可再进行登记抽奖,但仍为合法、有效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三是对每种面额中奖级次进行了调整,特等奖最高中奖金额由原来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调整后发票抽奖每期奖金总额为30万元,总奖项将达234个。
详细的发票面额中奖级次以及中奖金额可登陆贵阳市地税局网站(www.gzgy-l-tax.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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