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公司与银行人员“联合”制造全国最大车贷诈骗案
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相继被骗,两年内被骗走1.4亿余元,原因是银行先后贷出的近300笔汽车贷款,全部都是虚构伪造的假合同。其中,个别银行内部的审核负责人员又故意让这些车贷蒙混过关。9月11日,3个骗贷老总以及两名银行职员,在市一中院一审获刑。据悉,这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车贷诈骗案,目前仍有近1亿元未追回。
骗走建行1.2亿元
31岁的北京人陈峥,原是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此次巨额诈骗的核心人物。中正公司原是陈峥朋友的公司,他花10万元买下后,立即做起了汽车贷款分期业务。
亚运村车市的一帮“车虫”在帮中正公司拉业务。“车虫”们大都知道,帮中正公司拉业务的回扣比其他公司高,同时他们知道中正公司有一项更主要业务———融资。融资客户,既有公司,也有个人。
据公司内几名职员介绍,这些融资客户不交购车首付款,只交手续费,向银行贷款时必要的首付款收据都是由中正公司凭空开具的。本应例行的家访,也因客户是陈峥的朋友,“家境很好”而免除。之后,这些融资的客户,都没有向银行交过购车手续,就拿到了“贷款”。这些贷款都是中正公司利用部分大量假购车资料和部分真正购车贷款客户的资料贷下来的,之后中正会告诉真正的客户款没有贷下来。
法院认定,从2003年3月到2004年1月,陈峥假冒他人名义、隐瞒贷款实际用途、出具虚假的首付款收据及其他贷款证明材料,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签订237笔虚假的汽车贷款合同,骗取1.2亿余元。同时参与诈骗的还有北京财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艺和总经理郭晓航,两人是中正公司的融资客户,参与了其中22笔贷款共1576万元的诈骗。
银行主任从中帮助
虽然陈峥伪造了包括首付款收据、购车合同等完整的汽车贷款手续,但是想顺利获得银行批准,并且相继得到200余笔贷款,并不容易。巨款的到手与另一人的运作密不可分———李文学。
今年50岁的李文学,两个身份充满玄机。李文学先是建行宣武支行汽车金融服务中心的主任,后又成为了中正创为公司的副总经理。
2003年3月至9月,时任中心主任的李文学,主管建行宣武支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李文学身在银行时,陈峥等人的共252笔贷款合同中,有175笔都是他亲自处置的。等李文学成为中正公司副总后,他又多次打电话到银行,催促新任的车贷中心主任快点放贷。法院认定,李文学明知这175笔贷款并未按照银行规定返还购车手续,也没有对贷款用途进行审查,造成建行宣武支行直接损失7300万余元。
诈骗者分别获刑
2003年10月,建行发现中正公司的贷款有问题,因为其中有200多笔贷款都没有将购车手续交回银行,而且相继有四五十个贷款客户向银行表示他们根本没有收到贷款。银行立即终止了与中正公司的合作并报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中正公司共与建行宣武分行有556笔贷款,共1.8亿余元;其中不正常贷款为252笔,共1.3亿余元。
法院查明,中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峥和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学,以及北京财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艺和总经理郭晓航,骗取建行宣武分行237笔贷款共1.3亿余元。李文学违法放贷175笔共7300万余元;信贷员张宇违法放贷35笔。此外,法院还认定,施艺和郭晓航以公司股东和员工等人的名义,伪造贷款材料,于2003年1月至4月,骗取中信实业银行国际大厦支行718万;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骗取光大银行1468万余元。
法院认为,陈峥、李文学、施艺和郭晓航都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决陈峥、施艺无期徒刑,郭晓航有期徒刑15年。李文学犯合同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20年,张宇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