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确定初步方案
奥运会期间,北京的市民有望享受一个长达半个月的短暂假期。昨天,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了奥运立法工作会议,公布了5类共计65项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的初步方案。据悉,这些立法研究项目有的已经列入了今明两年的立法计划,将陆续出台。此外,如奥运期间机动车将分单双号出行、奥运会期间休假时间等与奥运会的召开密切相关的立法事项则会在奥运召开前夕再向社会公布。
奥运特需规范
五环内机动车拟分单双号
此次公布的首批立法研究项目中包括7项现有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需要为了奥运会而专门由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奥运需求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工作方案。
●五环内机动车拟分单双号
场馆周边部分道路禁行限行
根据历届奥运会的经验,在举办奥运会期间都会对交通进行一定的管制以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因此,北京在奥运会期间将发布交通管制公告。
据悉,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经开始公告文件的起草工作,预计2006年年底前完成起草,2008年奥运会召开前夕向社会公布。据了解,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在开幕式及比赛期间,五环路以内机动车分单双号出行;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将扩大;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部分道路实行禁行、限行措施;划设奥运专用路线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应急措施。
此外,奥运会期间,还拟限制部分外埠车辆进京,将由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加强车辆进京证管理,对未取得进京证的车辆进入北京市区的,按照违反禁行规定处理。
●企业单位可能放假16天
放假方式不涉及工资问题
为了让广大市民能在奥运期间更好的观看比赛,也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临时的交通限行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在奥运会期间北京拟集中放假,以奥运会之前或者之后的工作时间折抵集中休息时间。
据了解,这种放假方式将不涉及工资问题,但同时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要在奥运会期间放假,某些商业等服务行业有可能还要在奥运期间增加营业时间。关于奥运期间究竟放多少天假合适,目前奥组委与市劳动局还在研究和讨论中,尚无定论。
但最有可能的放假期限是以奥运会的16天为限,企业可以合理安排倒休,因为如加上残奥会的时间,企业则很难在一年内安排倒休。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放假,则可以由各机关在保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
●100万农民工可能被劝返乡
进京人员可能需出具县级以上证明
据悉,奥运会召开前北京拟颁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流动人口数量进行控制。控制方式根据不同人口情况主要将采取4种方式。
对于主要从事基础建设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在奥运会期间预计有100万人,对这部分人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施工企业将其劝返回乡;而对于流浪乞讨人员则将加强救助,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央十九部委联合发文为依据,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救助;对从事废品收购、小美容美发等低端行业的流动人口,在奥运会期间将限制其在京数量;还可以在请示国务院同意后,通过发布通告加以条件限制,限制进京人员数量,如进京人员需出具县级以上证明等,从根本上控制流动人口。
●看比赛有望免费坐公交
赛时车辆拟事后结算过路费
按惯例,奥运专用车道由五环标志、中英文标识和黄色标线等部分组成,按规定,市交管局有权确定专用道路并施划标志标线。奥运期间,市交管局将会同奥组委确定奥运专用车道的具体线路。对于奥运会期间的赛时专用车辆将发放专用车证。对于赛时车辆的通行问题,奥组委并不要求收费站免费通行的优惠,只希望能快速通过,因此,可能采取当场快速通过,事后统一结算的方式来交纳过路费。
此外,按照举办奥运会的惯例和我国申奥承诺,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注册媒体、志愿者将享受免费公共服务,持票观众凭票享受当日的免费公交服务。预计奥运会期间将有近千万人次享受免费公交服务,该问题涉及公交运营企业的成本补贴,将由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和奥组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奥运立法计划
重污染企业可能停产
北京已经确定了首批11个奥运立法项目,内容涵盖宗教、旅游、食品安全、安保、志愿者招募等多个方面。据悉,这11项立法内容已经列入了今明两年的立法计划。
对于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问题的立法,将主要通过设立临时宗教场所,规范奥运期间外国人、团体在京进行宗教活动。目前市人大正在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针对北京市重污染企业在奥运期间限产、停产进行的立法已经列入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北京只有在空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才可对有关企业限产、停产,但没有规定重大活动期间可以采用此措施进行限制。而奥运会期间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即使空气质量较好某些指标也可能不符合奥运会的特殊要求。因此,为进一步改善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建议修改现有的《北京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便在奥运期间可以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施。
精神卫生立法也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对精神病患者强制住院治疗问题,避免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此外,为了给在奥运期间来京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还将对散客旅游进行立法,主要规范包括“一日游”、“胡同游”在内的散客旅游市场,现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
其他的立法项目包括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对小广告的广告主采取停机措施、奥运会志愿者,包括国内外、港澳台及火炬接力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问题、安保检验检测,包括对残疾人特别是假肢人士的安检,考虑对残疾人安检设立绿色通道、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利用交通、照明、电力等公用设施设置标语宣传品。
待定奥运立法
奥运立法仍有未知数
在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中,有一部分事项因问题提出背景、内涵以及立法的可行性和时机需要进一步论证,是否立法、如何立法还是未知数。
●老外两点后去哪儿娱乐?
根据《娱乐场所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开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2点,但奥运期间将有大量外国观众进京,需要休闲、娱乐,该规定与外国人的习惯有很大差别。是否有必要在奥运期间变通执行该规定?能否变通?如何变通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导盲犬能否进入公共场所?
奥组委残奥会部提出,按照以往残奥会的惯例,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这与我市《养犬管理规定》相冲突。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可以修改现行法规,允许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并对国内外残疾人携带的导盲犬一视同仁,但目前国内尚无导盲犬认定条件、认定机构等,最后很可能的结果是国外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场所,而国内的则不行。另一个方法是不修改现行法规,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灵活处理,允许国外残疾运动员携带证件齐全的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但此举有可能使本市公民不满。因此,究竟如何处理导盲犬问题仍是悬念。
●机动车排放污染如何治理?
机动车排放污染严重破坏臭氧层,影响运动员比赛。现有法律法规对此规定过于宽松,仅靠限行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但立法时机、可行性都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旅游饭店如何达到高标准?
奥运会期间,将有大批国外游客来京,住宿需求加大,对安全、卫生方面的服务要求也较高。但北京一般旅游饭店还达不到较高标准,因此有必要制定有关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旅馆业经营。但目前立法时机与立法条件是否成熟尚需进一步论证。
●洗染业污染投诉如何规范?
我市洗染业一直没有统一规范,据初步测算,奥运期间仅奥运村每天就需清洗30余吨物品。考虑到本市洗染业存在环境污染严重、质量投诉多等问题,有必要制定有关规范,但立法时机与立法条件是否成熟尚需论证。晨报记者王娟
链接新闻
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节选)
11项需本市地方立法
1、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
2、精神病患者在京流动管理
3、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4、对小广告的广告主采取停机措施
5、奥运会志愿者招募和管理
6、安保检验检测,包括对残疾人特别是假肢人士的安检
7、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8、利用交通、照明、电力等公用设施设置标语宣传品
9、散客旅游管理规定
10、食品卫生安全
11、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
7项需主管部门制定规范
1、流动人口数量管理
2、市区及奥运场馆周边车辆限行
3、外地机动车进京数量控制
4、奥运期间休假
5、奥林匹克文化广场设立和管理
6、整治规范公共场所英文标识
7、奥运场馆禁烟
14项需中央协调
1、非政府组织立法
2、持奥运会注册身份确认卡进境
3、设置外国代表团、奥林匹克贵宾进出入境专用通道
4、出入境检疫检验
5、货物、物品通关
6、外国人自驾车证件、车辆管理
7、北京市周边地区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措施
8、娱乐场所赛时运营和管理
9、开放式比赛非法转播控制
10、国外转播机构在我国设立专门账户
11、治安问题重点人员信息共享
12、国际媒体接待管理
13、奥运会前及期间建设工程控制
14、奥运期间适当控制进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