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武威市纪委获悉,经过认真调查,武威市纪委对8月22日古浪县警车等公务用车编号组成的送葬车队损坏公路收费站设施、殴打收费人员并冲卡的事件做出了严肃处理,涉案的古浪县公安局副局长董某、古浪县交通局副局长姚某被行政警告;涉案的古浪县古浪河水管处办公室主任杨甲(化名)、运管所稽查股股长杨乙(化名)被免职。整个案件全部处理完后,将在武威市全市通报。
8名公职人员涉案
8月22日,古永高等级收费管理处双塔收费站发生一起动用公车大办丧事并冲卡逃费、殴打收费人员事件,事件经本报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也引起了武威市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市纪委副书记连荣珍赶赴古浪督办此案。经查,此案涉及公职人员共8名,分别为:古浪县公安局副局长董某、古浪运管所所长兼交通局副局长姚某、古浪工商局干部杨丁化名、张某、古浪河水管处办公室主任杨甲、古浪县运管所稽查股股长杨乙、古浪县自来水供应站职工杨丙(化名)、古浪县古浪河水管处职工张某。
11辆公车参与送葬
经调查,8月22日早晨7时20分,运送古浪县二轻局退休干部杨某灵柩的18辆送葬车途经国道312线双塔收费站时与收费人员发生争执。第一辆车车号为甘H·08656驶入车道后,车上人员和值班收费员联系,以“活人不挡死人道”的习俗为由要求免费通行。收费员张永伟解释送葬车不属于免费车辆,按规定要缴费通行。此时,从第二辆灵车上下来穿孝服的杨丙、杨甲系死者之子与收费员发生口角,两人冲进收费亭对张永伟进行辱骂、殴打。同时,杨乙从灵车上下来抬起收费栏杆,张某将收费栏杆折断,张某某从窗口用唾沫吐张永伟。在没有缴费的情况下,送葬车队强行通过收费站。经查,古浪县二轻局退休干部杨某病故后,其子在办理丧事过程中,杨甲等人动用大小车辆18辆(其中公车11辆,租用个体车7辆)为其父送葬,其中两辆警车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而调用。客观上形成了丧事大办的事实。
5名当事人被拘留
古浪县公安局专案组经过调查取证,认为在这起案件中的行为人殴打收费人员、强行冲卡,是一起情节较严重的治安案件。鉴于行为人有主动承认错误并向双塔收费站工作人员赔礼道歉的情节,古浪县公安局做出以下处理:对当事人杨丙、杨甲给予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杨乙、张某以故意损毁公共财物行为给予治安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张某某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给予治安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查扣参与送葬的警用车辆,并按警车管理规定处理;责令涉案人员赔偿损毁的收费栏杆。
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事情发生后,根据古浪县纪委、监察局的建议,杨甲被古浪县水务局免去古浪河水管处办公室主任职务,杨乙被古浪县交通局免去运管所稽查股股长职务,杨丁化名被古浪县工商局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古浪县公安局副局长董某经该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责令向局党委及古浪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武威市纪委认为此案涉及党政干部4人,建议对古浪县公安局副局长董某、古浪运管所所长兼交通局副局长姚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建议对古浪县古浪河水管处办公室主任杨甲、运管所稽查股股长杨乙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古浪县工商局对杨丁为其父大办丧事问题、张某强行冲卡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建议古浪县自来水供应站对杨丙作出相应处理,古浪河水管处对张某某作出相应处理,另外,建议对因调用公车用于单位职工家属送葬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高某等6名同志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讨,整个案件处理后,在武威市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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