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9月19日电(记者武勇、晁旭)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了《解决全区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并筹措资金2亿元,计划于11月底前基本解决国有破产和困难企业已参加养老保险、尚未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目前,宁夏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中共有3.6万名退休人员尚未参加医疗保险。为此,自治区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筹措资金2亿元,一次性解决这些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此次方案主要针对各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前,自治区及各市县国有关闭破产企业以及在破产终结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05年底以前停产、停业的国有企业;2005年底以前连续3年以上亏损或处于半停产状态,退休人员已参加养老保险并占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的企业。
对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享受自治区财政补贴的前提条件是先参保,后补贴,即企业在职职工必须先全员参保,并且履行参保手续;自筹资金和在职职工缴费先到位,并附有缴费手续证明,方可享受自治区财政补贴。原则上不解决在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关闭的破产企业,确属困难的,按个案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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