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日前出台整顿关闭小煤矿的近期规划,计划到2007年底前再关闭168处矿井,完成对年产3万吨以下煤矿的关停工作。同时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规模和数量,提高煤矿扩储门槛,规定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得扩储。
作为我国重要的煤炭输出省,黑龙江省煤矿数量多,产业集中度低。在现有1500多个煤矿中,国有大矿仅有37个。近几年来,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占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60%以上,而且这些小煤矿普遍存在设备落后、管理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
为此,黑龙江省自2005年起开始对小煤矿进行大规模整顿,以有效利用煤炭资源。据统计,到今年6月这个省已全部完成对无证照煤矿的关停工作,取缔关闭非法开采、违法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和布局不合理的矿井335处。今年8月,黑龙江省又制定了关闭小煤矿的新目标,计划到2007年底前再关闭168处矿井,完成对年产3万吨以下煤矿的关停工作。
同时,黑龙江省还将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规模和数量,提高煤矿扩储门槛,规定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得扩储,并以地市为单位每年度按照一定百分比实行末位淘汰,进一步淘汰储量低、生产能力弱的矿井。整合后形成的煤矿规模将不低于年产15万吨的生产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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