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月饼”的出现,既与生产月饼的厂家、经销商的见利忘义,食品管理、监督部门的职责缺位有关,也同月饼的购买者以及被馈赠者之间潜在的“钱权交易”有关,因此,要使整治“天价月饼”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必须多管齐下。
随着中秋节的逐渐临近,各地媒体都把目光对准了市面上的“天价月饼”。尽管《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三令五申不允许天价月饼上市,但打着“月饼”旗号实为奢侈礼品的“变种月饼”最近却悄然现身市场。
在一些地方,类似于“黄金月饼”那样中看不能吃的“天价月饼”时有出现。比如售价8800元、内镶纯金章和天然宝石、以红木礼盒包装的纯银月饼;价值千元以上,顶级普洱茶叶月饼……笔者以为,这种现象既与生产月饼的厂家、经销商的见利忘义,食品管理、监督部门的职责缺位有关,同时,也同月饼的购买者以及被馈赠者之间潜在的“钱权交易”有关,因此,要使整治“天价月饼”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必须堵住四个口。
一是管住月饼的生产口。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月饼包装容积及包装材质已做出了明确规定和限制。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月饼生产能严格按照《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并严厉打击各种以礼品的名义“炮制”出“天价月饼”的行为,那么生产“变种月饼”现象就会从生产的源头上得到彻底根治。
二是管住月饼的定价口。不管是借月饼之名打擦边球的礼品,还是货真价实的月饼,它要想进入市场交易环节,就必然涉及到定价问题。如果我们的物价管理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监督职责,对于一些明显有违常理的“天价月饼”严把价格关,并把那些企图借月饼之名打擦边球的礼品“揪”出来,那么,“变种月饼”就不会披上合法的外衣逍遥法外了。
三是管住月饼的销售口。无论如何,各种“变种月饼”都要经过一定的市场流通渠道,才能实现其“变现”的目的。如果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恪尽职守,堵住“变种月饼”的市场流通渠道,那么“变种月饼”自然就会无计可施,束手就擒。
四是管住月饼的送礼口。不容置疑,各种“变种月饼”都是某些人实现“钱权”交易的载体,用来送礼的。如果我们能逐渐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借助逢年过节送礼来“拉关系”、“走后门”的陋习和不正之风,用规范、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和管住那些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的手和口,那么,那些昂贵的“变种月饼”就没有了出路和着落,自然也就没有了潜在的人情消费市场,各种“变种月饼”就会无疾而终。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种“变种月饼”在市场上的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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