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副厅级“管粮老总”受审花千万买别墅否认贪污
已连续曝出腐败案件的广东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又出大案,其涉案职位最高的人员、原总经理(副厅级)谢辉明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被检察机关指控在四年期间,多次采用截留粮食差价款的方式,贪污公款超过2400万元,并收受下属公司负责人43.6万元的贿赂。
谢辉明当庭“抓大放小”,全盘否认贪污2400万的指控,却爽快承认接受下属贿赂事实。
收受下属43万贿赂全认
据了解,今年47岁的谢辉明为广东连平县人,学历高至研究生,2004年3月,谢辉明被广东省纪委双规,2005年6月22日被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在双规期间,谢辉明主动交代在1992年至1995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省粮贸易部控制的大批进口小麦交给顺德市粮食集团公司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经理蔡锦强(已判刑)经营,蔡锦强为感谢谢辉明对自己的关照,于1996至1997年间,先后5次贿送436000元给谢辉明,谢辉明收下全部款项并用于个人消费。
向省纪委交代后,谢辉明的妻子当即将全部贿款退给相关部门,在昨日庭审中,谢辉明对此项指控并无异议,不过他向法官强调自己是在“纪委办案人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坦白受贿事项,应当属自首,意思是希望自己可以获得宽大处理。
花千万买别墅否认贪污
根据指控,1992年~1996年,谢辉明利用掌管和处理库存粮的职务便利,将惠州等五地的处理库存粮差价款截留5765300元。1993年~1994年,谢辉明与时任省粮贸易部副经理曾泽强(已判刑)在经营小麦过程中截留部分差价款18310865.6元。
谢辉明在庭审中承认截留差价款这一操作手法的存在,但是否认此手法属于贪污公款,对指控的数额也有异议。按照谢辉明的辩解,其截留的处理存粮差价款应该是355万,小麦差价款则为1400万,其中1000万属省粮贸易部,400万属省粮财务部所有,因此截留的总数应为1755万,“根本没有2400多万那么多”。谢辉明表示,当时省粮在风传各个部门要独立核算,因此为了给自己担任经理的贸易部“留点家底”,就截留了这一笔款项。
从1992年至案发的13年间,谢辉明职务多次变动,当初所在的“贸易部”也早就解散,但是谢辉明始终没有向上级报告该笔款项的事宜,其中10719000的款项被谢辉明决定在珠海以佛山粮食局的名义购买了两套别墅,并多次借款给河源等各地粮食局。谢辉明对此解释说,在机构改革后,单位一直在进行清产核资,自己隐瞒款项是因为担心被其它公司“分了家产”,所以始终没有向上汇报。但是他在庭审上强调,“这笔款没有在自己身上花过一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