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将进入全面推行阶段,这种被称为土地的“第三次革命”的做法,将推动深圳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再次领先全国。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已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悉,多年来,深圳对工业用地出让一直采取的都是协议出让方式,这种方式并不公开,容易孳生腐败,也不利于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自去年起,深圳开始试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被誉为深圳继一九八七年“全国土地第一拍”及在全国首创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之后,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域的“第三次革命”。今年六月,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又提出了“除重大投资项目、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外,其他产业用地在三年内将逐步实现全部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目标。
规定中提出,今后除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或重大工业用地和因涉及保密事项不宜以公开竞争方式提供的工业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外,其他工业用地应当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而在三种出让方式中,政府将优先适用拍卖方式。而那些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政府产业政策,有必要对土地开发利用方案先行审核并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受让人的,可以适用招标方式。这个规定实施之后,政府部门如果再采取协议用地方式出让本应该采取招标、挂牌、拍卖方式的国有工业用地,相关负责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深圳市政府将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对年度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审核,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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