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治理商业贿赂列为反腐重点,到批准《中西引渡条约》、通过国际合作堵截外逃贪官,再到一批地方高官被立案查处,国家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令人瞩目,显示了高层强硬的反腐决心:“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反腐铁拳所到之处,权力腐败链条的某些隐秘环节如震落的尘埃纷纷现形。
前不久,南宁检察机关破获了一起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一名叫张福武的房产管理局普通职工,通过一个神通广大的“掮客”引线穿针,将南宁市内的房管所所长几乎全部扯上“贼船”。这起贿赂案的查获,使得“权力掮客”这一寄生在腐败链条上的隐形角色露出了真面目,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
“权力掮客”并不是新鲜事物,从其所扮演的角色看,大致可归入美国社会学家杜赞奇提出的“国家经纪”一类,相当于公权力的非正式代理人。在过去的乡村社会,由于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短缺而且低质量,比如纳税,税户需要自己挑粮到县衙,还必须忍受胥吏盘剥,所以老百姓更乐意于借助“国家经纪”来与国家权力打交道,比如由同乡士绅代为纳粮。张福武背后的“权力掮客”,其“职能”与“国家经纪”差不多,只是他代理的并不是普适性的公共服务,而是特殊的权钱交易。
民众与官员、官员与官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公共规则组织起来的公共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个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并不会因人而异——你享有的权利,我同样享有;我拥有多大的权力,处于同一网络节点上的其他人也拥有多大的权力。而在一个由“权力掮客”联结起来的庇护关系网络中,充当庇护人角色的公共资源掌控者,则按照某种差序向被庇护人分配利益,这个利益分配差序通常取决于被庇护人与庇护人的亲疏关系、对庇护人的忠诚程度、向庇护人的“进贡”额度等私人性因素。总之,借助这些私人因素与庇护人取得密切关系的亲属、亲信与行贿者,就可以从庇护人那里获得更多的照应;反之则不能。
“国家经纪”或“权力掮客”凭借左右逢源的关系资源,建立起一个又一个以他们为联结节点的私人性庇护关系网络。在这种庇护关系中,掌握公共资源的官员充当着庇护人的角色,张福武一类的“权力掮客”则是请托者。请托者谋求的通常是见不得光的私人利益;也可能是某些正当的公共服务,比如用正常程序办理颇费周折的合法批文。但是,即使庇护关系确实为某项公共服务的实现提供了便利,就其本质而言,这种行为仍然是将公共资源当成用来交换利益的私人物品,而不是民众共享的公共品;与庇护人扯不上关系的人,只能被拒绝在庇护网之外,同样正当的公共需求得不到满足。
庇护关系对公共关系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近年来,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往往查出为涉案小人物提供庇护的显赫角色,也证明了公共关系的部分结构被庇护关系侵占、替代。在现代社会,对权力的分配有科层制的设定,公务人员只需忠于职守,而不是向私人效忠;在权利分配上,则根据普适性的平等的原则展开,各阶层需要的是公开的利益代表,而不是偷偷行事的“权力掮客”。但是,庇护关系的出现,则使“权力掮客”左右逢源、大行其道;更导致公共服务的平等与普适性原则被差序性的人情法则挤兑,权力的公共属性与行政的公正原则被私人关系破坏;最终,民众对公共规则的信仰将被对庇护关系的习惯性依赖所取代。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公共规则的无力,也导致庇护关系的效能被放大,当人们的正当公共利益不能通过公共关系确立并获得时,他们就会转而企求于私人性庇护关系。
因此,讲反腐败,不能放过那些正在挤兑公共关系的庇护关系。对权力腐败的打击,显然也只有在一个修复公共规则、清除庇护关系的过程中,才可以避免“割韭菜”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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