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行一年来立案28件追究43人,行政问责制初步形成制度
深圳刮起“责任风暴”整整一年,刮倒71名干部。突发事件缓报信息、给黑网吧通风报信、处理集体事件不力,统统被问责。27日,深圳市监察局公布了实施“责任风暴”、“治庸计划”一年来的成果。
去年9月28日,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提出,要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一年来,深圳市监察局共初查案件线索和实施行政问责120件,追究行政责任71人。其中立案28件,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等形式追究过错责任的有43人。
经过一年的实践,深圳的行政问责制已经初步形成制度。深圳市监察局对原有制度作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新的《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将过错行为由原来的63种扩大到108种,在责任追究中引入训诫、降职、辞退等多种组织手段;对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行政首长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造成不良影响的34种情形予以问责;明确了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53种表现形式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各区、各部门进一步健全了本单位的行政过错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公开投诉电话、地址和网址,畅通投诉渠道,并由监察机关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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