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顺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个条例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以民主表决方式,通过了《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批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等。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据了解,我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在20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同步进行。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本届相同,不再变动。我省下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报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人事任免人员名单
免去刘志金的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的职务
任命付文才为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任命史建明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良酷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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