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闭幕 周强为代省长
9月29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接受了周伯华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任命周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9月30日上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决定周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出席会议。
周强同志在任职前发言中深情地说,湖南是毛主席的家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自己因为工作关系,到过湖南多次,对湖南印象很深,感情很深。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广大干部群众思富求进的精神风貌,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能够成为一名湖南人,担负重要责任,深感无比荣幸,倍感责任重大。
周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将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进一步推进以长株潭为龙头的“一点一线”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湘西地区的开放开发,着力培植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始终保持湖南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周强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安危冷暖关乎社会的和谐。他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倾听群众的意见要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就医、就学等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多考虑群众的利益,切实做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还将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常怀感激之情,长葆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务实高效、廉洁高效的责任政府。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做到制度透明、政策公开、程序规范,努力建设信守承诺、值得信赖的诚信政府。 本次会议听取了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春发所作的关于《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再说明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周秀所作的关于《湖南省水文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钟实所作的关于《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申群善所作的关于《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水文条例》、《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六件地方性法规。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了张仁福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罗碧升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志强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三新为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郑茂清同志已年满60周岁,任职年龄到限,会议决定免去其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给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谢佑卿、庞道沐分别主持30日和29日的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唐之享、颜永盛、王四连和秘书长刘永寿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泰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周强简历:
1960年4月出生于湖北省黄梅县,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198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司法部工作,先后任办公厅副主任、法制司司长。1995年11月调入团中央书记处,1997年担任团中央常务书记,1998年6月当选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2003年7月再次当选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1998年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002年当选为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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