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商务部公布征求意见稿 拟取消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

www.zjol.com.cn  2006年10月01日 10:41:5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0日,商务部公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原有法规相比,该意见稿中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非营运轿车只能使用10年”的汽车报废规定。

  1997年修订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非营运轿车行驶10年(经申请审批可延长至15年)或50万公里将强制报废。《征求意见稿》则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非营运轿车的行驶里程限制由50万公里增至60万公里。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延长了对微型、小型和大型出租车的行驶里程限制,由50万公里增加到60万公里;使用年限方面,除微型和小型出租车仍维持在8年外,其他车辆的使用年限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或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车型不再强制报废。

  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马上就访 里程数作为报废标准更合理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征求意见稿》将行驶里程数作为轿车的报废标准比之前更为合理。一般私家车一年最多开2万公里,15年也就开30万公里。由于性能越来越好,今后正常行驶了15年的车仍然能保持较好的车况,有了新的报废标准之后,这些车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同时,在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的使用时间的限制之后,国家将通过更严格的环保措施来促进轿车的更新换代,这将使消费者在购车时更为注重车辆的环保和排放标准,也将促进新车的销售和二手车的交易。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 孙铭
·商务部门整治食品市场 确保群众过上放心节   2006-10-01
·商务部公示第一批434家“中华老字号”   2006-09-29
·商务部将在中西部地区建立200个万亩桑蚕基地   2006-09-28
·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名上升至第八位   2006-09-28
·商务部将修订标准取消私家车报废年限   2006-09-25
返回国内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