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名人,特别是成了公众人物的富人、名人,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新闻,乃至社会热点。今年的“两会”期间,就有一则关于名人的“花絮”――现在已是旧闻了。尽管是旧闻,但当时很是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而现在也时常被人提起,皆因为这个“旧闻”反映了一个大问题,一个至今还是问题的问题。这就是巩俐委员因为要去拍戏而两年没参加应该出席的全国政协会议。网上一度传布关于吁请巩俐“请辞”的帖子,报上也见到类似的声音。
就此问题再向前进一步的思路则是,对这些富人名人们的一些“特殊待遇”到了应当叫停的时候了――还要再引申一下,便是,应当全面取消富人、名人们的“特殊待遇”。
想想,的确,这些年,名人、富人们在社会上大出其风头。这也是应该的,人家做出成绩,做出贡献,理当有名有利,这恰是一个社会尊重人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表现,是一个社会日趋进步与文明的表现。问题在于这种承认和尊重,应当是实事求是的,而不应“带情绪”乃至情绪化。前些年,就不断传出商家“大款”或地方官员给明星赠送价值连城的首饰、土地的事。对于前者,若是大款个人行为,我们不予置评,而对于后者则明显是个错误、问题,土地乃国家所有,地方官员当然无权拿去“千金买笑”。问题是,这样的故事还不是一例两例,明星特别是女明星们简直成了某些官员的掌上明珠,想干什么都能干成。想上学可以免试,想买地有人优惠。包括代表委员这样的肩负着参政议政重任的职责,特别是地方上,有的还失于监督和管理。其结果往往是,非常神圣的职责、工作,在有些名人、富人眼里也就那么回事,不当一回事,就连一年一度的“年会”,也不见踪影……
前不久,舆论还揭露一个现象,让人气结。是全国政协委员杨魁孚说的,他认为,“国内一些城市富人、名人超生日益增多,影响正常的生育秩序和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他建议“采取将名人、富人超生状况纳入诚信评价体系等措施,对此加以监督、遏制”。一点也不错。数年前,笔者就曾经撰文,批评有些媒体的一种怪现象,即,廉价地为女明星生二胎三胎欢呼。有些小报娱记,不惜连篇累牍,报道女明星的第二个第三个孩子如何好玩,“全家福”大照片糊住大版面。殊不知,这些个女明星是中国人,有的还是代表委员,怎能给其“特殊待遇”?
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官员,是教育掌权者,不要在富人、名人面前先自酥软了骨头,不要将“特殊待遇”拱手赠送给名人、富人;同时一定要查查,有些官员在拱手相送“特殊待遇”时是否与有关名人、富人有权钱、权色等黑幕交易?记得去年媒体大张旗鼓呼唤“天下名山不是富人后花园”,矛头直指名人、富人抢占风景名胜的丑恶现象。我就以此为题在文汇报上写过文章,亦颇有反响。现在想想,这“后花园”之类,还不是“特殊待遇”的直接表现?问题在于,千万不要使这类表现习非成是,见惯不惊,成为“集体无意识”,更千万不要使之成为某些官员拍板决策时的“理论依据”!同时,呼吁大众媒体在名人、富人的宣传上要客观些、冷静些、节制些,不要失控、失态,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事实上,这些年,媒体的媚富、媚“腕”,有的已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当媒体变成了“媚体”之时,社会风气的引领与导向,不发生倾斜才怪,一些官员同富人、名人不“联手”作怪才怪!
末了,还有两个问题。其一是,前不久一些舆论直指“仇富论”,说,现在有不少人“仇富”,“不利于经济发展”云云。就目前看到的材料来说,假如说,人们有什么仇富,也是“仇”的是为富不仁,人们骂得狠的是官商沆瀣,权钱携手搞腐败。其二,是真的想在此文结束时问一句:那些动辄给富人、名人以“特殊待遇”的当官的、掌权的,包括有些媒体中人,是否真的与有些名人、富人“联手”谋取了什么私人利益了呢?比如以权易钱、以权易色之类?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么,恐怕就不只是一个“特殊待遇”的问题了。 (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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