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者 韩洁)民间文学、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医药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今后将会获得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从而使中国一些珍贵的文化资源得到更好保护。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中国已设立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各地也开始启动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
财政部和文化部日前联合发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专项资金,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申报,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据悉,专项资金分为保护项目补助经费和组织管理经费两大类,其中保护项目补助经费是指对国家名录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进行保护、保存、研究、传承等方面所发生的支出。通知指出,用于地方的保护项目补助经费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组织管理经费是指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普查经费、宣传出版经费和专家咨询经费。
中国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务院今年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包括518个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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