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每小时8元计算,那么‘十一’前3天上班每小时薪金应该是24元。”长假前,苏阿姨一改往日羞涩、腼腆的性格,与家政公司一笔一笔算加班工资。其实,如此认真算加班工资的绝非苏阿姨一人,今年“十一”,很多家政公司保姆一改以往公司给多少就拿多少的老实做法,理直气壮争要加班费。很多家政公司保姆头3天加班后就已高兴地领到了“三薪”工资。
和苏阿姨一样,钱阿姨来自安徽,前两年节假日加班,她总是低头做事不问工钱,而每次拿到的节假日加班工资只比平时多2元钱。今年,钱阿姨态度和蔼地向公司提出了“三薪”要求,而且政策讲得头头是道:我们是家政公司派出的保姆,非家庭直接聘用的保姆,我们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公司负责人听得无话可说,最后答应:“十一”前3天加班发“三薪”。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12333咨询中心负责人认为,今年“十一”长假很多家政公司按规定发加班工资的原因有二:一是,假日保姆紧张,为了留人家政公司不得不放宽“政策”;二是,如今劳动法越来越深入人心,保姆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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