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纲要》(送审稿)于9月上旬被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驳回后,压力骤升的国土资源部除在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违法监督检查等节流方面继续推进外,也开始着力于土地开源,力求守住国务院要求的到2020年18亿亩耕地保有量底线。土地复垦
近日,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在用地预审阶段和采矿权审批阶段,要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土地破坏面积和类型、采出原矿量、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审核土地复垦方案和依法收缴土地复垦费,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的两道重要关口。”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通知》明确要求,土地复垦费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并足额预算,土地复垦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专项用于缴费单位和个人破坏土地的复垦工作。
耕地保有量底线
据了解,《通知》是自国土资源部组建以来,第一次由各相关部门联合对土地复垦工作进行部署,旨在实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2亿公顷(合18亿亩)的要求。
《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5年我国现有耕地为1.22亿公顷(18.3亿亩)。如果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2亿公顷(合18亿亩),则意味着15年内只有0.3亿亩耕地可转为建设用地,即平均每年200万亩。而仅200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6.16万公顷(542.4万亩)。
“把目标和现实这两者对比一下,你就可以知道国土资源部目前工作压力有多大。”中国土地学会一位副理事长表示。在此背景下,国土资源部把目光投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废弃地开发潜力
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测算数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1340万公顷(20100万亩)。不过,目前现实是,全国80%以上的历史遗留废弃地未得到恢复利用,每年还新增大量废弃地得不到及时复垦。仅煤炭开采破坏土地,每年仍以70万亩左右的速度递增,其中约60%是好耕地。
国土资源部测算,现有的废弃地约有60%以上可以复垦为耕地,每年可新增加粮食270亿公斤;约3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其他农用地,可新增产值405亿元;约1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建设用地,至少可满足我国4年至5年的建设需要,如按每亩10万元的价格进行有偿出让,政府可收取出让金9000亿元。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表示,该部将抓紧起草《通知》的配套文件,即《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大纲》、《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管理办法》和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有关管理办法等。同时,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土地复垦工作和落实《通知》等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以实现“不欠新账、快还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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