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图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人们关注,在六中全会勾勒的2020年和谐社会的发展“路径图”中,构建和谐社会有哪些特点?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就此连线一些专家,请他们就六中全会公报进行了解读与点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关键在党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建专家叶笃初:和谐社会建设需要集全社会之力,而党更是其中关键,即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部分内容实际上提出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两个方面的问题,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公报通过“六个必须”对党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这16个字概括了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担负的领导责任。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公报提出“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最终要落实在基层,因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通过基层表现出来的。党员干部要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行者和模范,但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对党的一次考验,无论是认识水平,还是领导水平,都需要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需要不断深化认识,防止“急性病”和“慢性病”,把握好力度、进度和尺度。
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以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研究员: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点至关重要。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做不大,仅仅在分蛋糕上做文章,社会和谐的目标最终是难以达到的。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说,发展是一个硬道理。另一方面,我们所讲的发展应当是科学发展。这是为了使发展更加全面、协调和可持续,不是大起大落,不是片面推进,避免付出过高的资源、环境和社会冲突代价,归根结底,是为了使发展过程更顺利一些,发展成果更好地被全体人民分享,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公报特别强调要注重发展社会事业,这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的重要判断。实现科学发展,需要统筹处理一系列重要关系,包括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等。统筹处理这些关系,关键是要深刻认识这些关系的内在联系,片面强调某个方面的发展都是不好的。特别是像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大家反映较多,意见较大,是我们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表现。抓紧解决这些问题,在相关领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既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对责任政府提出新课题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教授:很多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随着开放与发展的进步,社会要经过一个转型期。在今天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多元化的环境下,政府首先要做的是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提供制度平台。六中全会公报的要求,为各级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在建立各类社会管理机制方面,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尽职尽责地履行政府职能,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另一方面也要权衡各种政策工具的成本,充分鼓励扶持各种社会自治性机制发挥作用,从而形成一种社会管理的新局面。
加紧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薛澜教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小康水平我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通过体制和政策上的收入分配调整,让越来越多的人切实体会到发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性。而公报的这一要求,为各级政府落实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提供了行动的方向。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要求政府从具体事务的圈子里解脱出来,而把精力放在制度建设这样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上。例如目前不同社会群体表达诉求的能力和渠道大不相同,如果没有高效公平的机制,有可能忽视困难群体的诉求。
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这些机制彼此之间其实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没有良好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就无法保证公平,权益保障机制就成了一句空话。同时,按照全会的精神,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要尊重民意,发扬民主。
六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要想在这些制度建设中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必须从制度建设的过程和内容两个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鼓励社会各个方面积极参与到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来,依法按照民主程序讨论审议通过。从内容上说,在设计这些制度安排时,要处理好几对关系,包括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和谐”文化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六中全会公报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教授: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这些重要的执政理念的提出,表明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越来越深入地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十分丰富,而其中一些要素必不可少: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强调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二是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重要价值,应该是创造条件,达到不仅个人富裕而且共同富裕的状态。三是民主。越来越多的人要求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维护自己的利益,因而也就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实行民主,扩大民主,发展民主。四是文明。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地发展和建设和谐文化,其根本任务是用“和谐”的思想方法来思考问题、解决矛盾。建立和发展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作为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思想内核;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通过对和谐的肯定评价和相应的奖惩褒贬,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以及法律规范、行为准则,以指导和约束各种社会行为。(完)(参与此稿采写的记者有:陈芳、张景勇、李柯勇、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