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近日,吉林市发生了两起食物中毒事件,并造成一人死亡。当地卫生部门因迟报、漏报卫生应急事件信息,13日被吉林省卫生厅通报。
据了解,9月20日18时30分,吉林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的3名学生相继发病,疑似食物中毒,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10月2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聚乙烯厂发生12名职工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吉林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并未按规定时限上报事件信息,当国家卫生部从媒体报道获知事件后来电询问,吉林省卫生厅才得知事件相关信息。
经调查,蛟河事件发生后,当地专业部门曾口头向蛟河市卫生局、吉林市疾控中心、吉林市卫生监督所报告,但未引起上级行政、业务部门重视,造成漏报。吉化公司食物中毒事件迟报,违反了黄金周期间日报告制度。为加强信息报告管理,吉林省卫生厅决定,对吉林市卫生局通报批评,同时,事涉地蛟河市、吉林市龙潭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县(区)两级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教训,作出深刻检查。
对此,吉林省政府王珉省长、陈晓光副省长、秘书长刘润璞作出了相应批示,省政府已对吉林市政府、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关于吉林市两起涉及学生事件信息漏报、迟报情况的通报》(吉政办明电[2006]111号)。
吉林省卫生厅厅长李殿富要求各地以此为戒,今后类似情况都要问责,保证信息畅通。同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属于规定上报标准范围内的,都要严格执行。(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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