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14日电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14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强镇发展论坛上说,第二届全国“千强镇”居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2005年,“千强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735元,比首次测评出的“千强镇”平均水平高1303元,增长20%。
目前,中国有近2万个小城镇,“千强镇”即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水平1000强。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千强镇”平均每个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小城镇平均水平的2.2倍;人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5万元,比首次测评出的“千强镇”平均水平增长29.5%,是全国小城镇平均水平的3.5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首次测评出的“千强镇”增长了66.7%。
2005年“千强镇”创造的财政收入占到全国小城镇财政总收入的54.1%,镇均财政收入达2.41亿元,是全国小城镇平均水平的近11倍。
“千强镇”评比始于2003年,每两年评定一次。测评涉及城镇发展水平、生活环境、发展潜力等方面近30个指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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