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北京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2006年的征兵预征对象将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名单公示不少于5天。
北京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预征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出自北京市最新制定的《廉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这一规定,涵盖了廉政教育、兵役登记、政审体检、审批把关、退兵规定、经费管理、轮岗回避、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等9个方面。
《规定》指出,征兵期间,各级办公室和基层人武部都要设立公示栏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预征青年名单、体检合格青年名单、入伍对象名单,随时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被举报并经查证问题属实的新兵,预定的取消其入伍资格,已经入伍的取消其现役资格。
《规定》强调,名单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5天。期间,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认真核查和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公布于众。凡是违反征兵政策和征兵纪律的,要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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