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平均每年造成2000多人死亡,少年儿童成为最大的受害人群,国家减灾委员会近日与教育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国学校减灾应急预案制定率达到100%,每所学校至少配一到两名减灾专业老师。
意见指出,当前,学校减灾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学校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和预案还不健全,学校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普及,学校校舍建筑规划、选址不当或达不到规定的防灾标准,学校减灾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必备的防灾设施等。
意见提出,我国“十一五”期间学校减灾的工作目标是:“十一五”末,要初步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学校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全国学校减灾应急预案制定率达到100%;建立有关部门与学校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预警预报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减灾信息采集报告制度,全国100%的学校设有灾情信息员;将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采取学校课程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学校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70%,灾害高风险区学校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国80%的学校基本配备安全消防设施,有条件的按照中小学布局和社区情况,以校舍为基础共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意见还要求,将灾害风险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制定和完善学校减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校建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组织开展“减灾示范学校”评比活动。2007年5月,我国将评选出首批100所“减灾示范学校”,“十一五”期间全国共评选出100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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